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维新镇工矿商贸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事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矿商贸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4〕70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4〕73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的通知》(铜安办〔2024〕58号)、《重庆市铜梁区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铜安办〔2024〕60号)《铜梁区工矿商贸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事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铜安办〔2024〕6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工矿商贸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事故防控,镇政府制定了《维新镇工矿商贸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事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新镇工矿商贸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
事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事故教训,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解决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意识不足、责任不实、底数不清、风险不明、管理不到位、委外不合法、措施不可靠、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全面提升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明确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防范重点,切实有效抓好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
二、治理范围
全镇涉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部署启动、摸清底数、宣传教育、集中执法、巩固提升”等5个阶段进行,过程中探索实施创新模式。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4年8月30日前)。镇政府制定全镇工矿商贸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由镇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办负责人和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专班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项治理工作,统筹推进专项治理。
(二)摸清底数阶段(2024年9月底前)。镇应急办统筹,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通知》(铜安办〔2024〕1号)和《重庆市铜梁区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铜安办〔2024〕60号)确定的条件,对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做全面的辨识,摸清底数并建立台账。镇应急办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情况,明确办所和村(社区)为主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更新单位门口“三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行政领导负责人)牌和有限空间及作业风险管控“四个责任”(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过程监护人)牌。
(三)宣传教育阶段(2024年9月底前)。开展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管理宣传培训,凡涉及有限空间及其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做到“四个一”,即组织所有员工观看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警示片,在单位张贴并永久保持一幅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图,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设施部位张贴或悬挂一幅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标语,为所有可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制发一张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提示卡并要求员工作业前必须阅读。警示片由市安委办统一制作,风险及管控措施图、安全宣传标语、风险提示卡由市安委办统一设计,由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制作,见铜安办〔2024〕60号附件模板。
“动前三问三查”制度,即“在作业之前,所有员工必须先自问三个问题:作业有什么风险、可能导致什么后果、该做好哪些风险防控措施;先开展三个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使用的工(器)具、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四)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8月—9月)。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管理、作业审批、作业过程监护、作业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开展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的风险辨识、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整治;是否对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采取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牌和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风险告知牌;安全警示牌是否明确标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防止人员误入的封闭措施及“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的警示标语。安全风险告知牌是否完整标示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及其浓度范围,警示作业和应急救援风险,标明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及应急救援的管理措施与安全技术方案,明确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及监护人员资格确认、作业审批、监护职责和作业流程,公示应急救援条件等内容;作业现场是否配备通风、检测设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是否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是否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查。各办所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填报《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自查表》(附件2),汇总后电子档通过渝快政传到应急办,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9月30日以前,涉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的企业要按照“五有”要求,全面配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防范装备,做到有警示牌、有气体检测仪(可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有轴流风机、有空气呼吸器、有安全绳。小微个体企业(个体工商户)需要从事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时,要聘请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按规范作业。
(五)集中执法阶段(2024年10月-12月)。工矿商贸行业主管办所按照“规上企业检查、小微企业抽查”的模式对主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一次以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检查执法行动。行动要重点检查有限空间辨识情况、主要负责人关于有限空间事故防控的履职、有限空间管理制度落实、有限空间及作业安全警示告知、有限空间宣传培训、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准备等方面。要严格监管执法,做到“四个必查”,一查装备配备是否到位,对照装备配备“五有”要求,核查配备情况;二查知识是否掌握,现场抽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对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知识掌握情况;三查装备是否会用,现场检查企业从业人员模拟装备使用全流程;四查作业规程是否正确,通过检查作业审批单、查看监控记录等,核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等作业流程。对发现的“不按规矩干、不按规矩管”的问题,要坚决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坚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
10月20日前,督促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的企业单位要按照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鼓励小微企业安全治理和有限空间安全治理创新。不断拓展“两式两全三集”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模式,鼓励小微个体企业采取“安全托管”模式,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
(六)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各工矿商贸行业主管办所认真梳理专项工作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工矿商贸行业主管办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把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项务实举措,着力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1.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统计表
2.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