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府发〔2024〕1号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维新镇2024年麻羊养殖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维新镇2024年麻羊养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新镇2024年麻羊养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大力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要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效益农业,提升农业特色化、品牌化、市场化水平。为鼓励我镇麻羊产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措施
(一)政策补助。
1.大户补助标准:大户养殖山羊(10只以上)巩固去年存栏量按10元/只、麻羊按20元/只进行补助;在2023年麻羊验收数据的基础上新增的山羊按40元/只、麻羊按80元/只进行补助,大户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2.低收入群体(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特困户)养殖山羊(3只以上)巩固去年存栏量按照20元/只、麻羊按30元/只进行补助;在2023年麻羊验收数据的基础上新增的山羊按60元/只、麻羊按100元/只进行补助。已享受产业到户补助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3.存栏量统计: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专业人员2名、镇纪委和村干部各1名组成的铜梁麻羊验收小组,在每年11月左右不定期下村验收麻羊数量为补助依据。对弄虚作假申报的养殖户,取消其申报资格。
4.麻羊认定标准:由验收小组全程参与铜梁麻羊基本特征现场认定,以认定合格数量为验收依据。
(二)技术指导。镇村干部要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对发展养殖的群众加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大户养殖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免费防疫。对维新镇辖区内所有养羊大户及散户免费进行口蹄疫、小反刍疫病春秋两季防疫。
(四)推广及销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巩固“铜梁麻羊”品牌地位,扩大知晓面;二是依托麻羊协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等,寻求铜梁、潼南及维新本地开办的羊肉餐饮店合作,提高销售量;三是依托重庆铜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网站发布麻羊养殖、销售等信息,扩大麻羊的销售渠道。
三、资金来源
根据镇级验收后据实拨付,在铜梁麻羊养殖协会资金中列支。
四、其它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原《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新镇2023年麻羊养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维府〔2023〕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