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维新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对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会议和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利用乡村振兴讲习所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镇属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与农村基层关联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激发了基层组织及广大村民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谐。认真推进法律顾问工作,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都聘请了法律顾问,群众享有较好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阳光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我镇利用镇村两级便民服务设施和阵地,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抓住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社会事务、社保、规划建设等部门办事流程均在服务大厅设置便民簿。各村社区制作了宣传橱窗和宣传栏,方便村民更好的对村务(居务)进行监督,推动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三)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坚持做到依法、公开、公正、效率原则,严谨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性化、合法化工作基调,反复做思想动员和教育疏导,既保障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又推进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妥善处理信访工作,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维新镇因涉军及变电站等利益诉求群体和信访老户个体的频繁维权施压活动,以及在土地征地流转等领域发生矛盾纠纷逐渐增多,为此镇党委、政府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扎实开展班子成员定期接访、下访走访活动,推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二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抽调纪检、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7人在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并且坚持每天一名镇领导到服务中心坐班接待群众。镇属涉及行政执法的部门主动出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完善镇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督办考核、摸底、处排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三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声势,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加强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法治培训促提升。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了《宪法》、《民法》、《监察法》、《行政诉讼法》、《信访工作条等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和本领,为服务“三农”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纪律制度促改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发、使各执法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树立清廉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监督明晰促规范。围绕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运行,大力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监督,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四)法律顾问促稳定。近些年与重庆龙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抓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信访稳定工作,较好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五)依法行政促和谐。去年以来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绝大多数都得到了有效落实,辖区治安环境、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开展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攻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惩处,预防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加强执法力度,开展整洁通畅有序大行动,整脏治乱,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养殖场、农业企业等事故隐患大、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整顿,关停了不达标企业。
三、存在的问题
我镇工作还存在法治宣传广度深度不够,依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辖区基层组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不平衡等问题。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责情况
(一)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自查。重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办抓落实以及自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我镇全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案件。
(二)组织全镇86名镇村(社区)干部参加了法治理论考试。
(三)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融入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积极推进“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被诉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负责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其具体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本机关或者在本辖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责任落实。
(四)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治理。强化“严格规范的执法司法是最生动的普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集中排查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对其中具有普遍性、易于反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五)深化执法司法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探索建立生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强化行政监督。
(三)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系机制,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加强村级法治、自治结合,加强普法教育,为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行政执法;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