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领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奖励补助的
公 告
(2023年第2批)
依据《重庆市铜梁区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铜市监〔2022〕58号)及《重庆市铜梁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奖补资金兑付办法》(铜市监〔2022〕114号)规定,现就2023年第2批房屋租金补助、“个转企”一次性奖励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成立,住所(经营场所)在铜梁区行政区划以内,租赁房屋从事实体经营活动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有限责任公司,至今仍正常经营的转型后企业。其中,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个转企”一次性奖励。原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转型后企业类型为“公司”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成立,符合上述条件,且上一批次未申领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本批次申领。本批次仍未申领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因故未在本期申报的,可顺延至下一期申报。顺延一次后,逾期仍未申报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房屋租金补助。
1.《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含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
3.身份证明。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帐户信息。包含开户银行(精确到支行)、开户人及账号。其中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供对公帐户信息;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开户人应与营业执照记载经营者一致。
(二)“个转企”一次性奖励。提交《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申请表》(附件2)。
四、奖补标准
(一)房屋租金补助。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00元;经营场所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个转企”一次性奖励。10000元/户。
五、受理机构
(一)房屋租金补助。依据营业执照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向所在地镇经发办(地址:西河镇人民政府305,联系电话:13594176718)申请。
(二)“个转企”一次性奖励。“个转企”后主营业务为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的,向区农业农村委规划产业发展科(重庆市铜梁区龙门街95号,联系电话:45589659)申请;主营业务为第二产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向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申请(重庆市铜梁区金川大道388号,联系电话:45689015、45342831)申请;主营业务为第三产业的向区商务委市场体系科(重庆市铜梁区中兴路111号;联系电话:45686374)申请。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对申请书填报内容和所提交佐证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重复、虚假申报,对弄虚作假、恶意套取政府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补助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申请表》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