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府〔2022〕43号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河镇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
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根据《区安委会 区减灾委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安办〔2022〕3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市、区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落实“十五条措施”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强化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开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由镇经发办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外力破坏城镇燃气管道和人员密集场所占压城镇燃气、违规用电安全隐患以及加强辖区内燃气企业安全监管。由镇建管办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地灾治理工程、土地整治复垦、在建地质灾害点、公路、水上交通以及辖区内重点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加强对全镇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安全监管。由镇应急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由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排查整治文化娱乐设施、场所和营业性演出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由镇市政办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监管。由镇派出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快递(跑腿、外卖)车辆及服务人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特种设备以及食药品安全。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排查整治森林防火、农产品、塘库堰、防洪薄弱点、涉水工程、山洪灾害点等安全隐患,其他办所(中心)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立即部署,迅速行动。要严格对照《西河镇落实“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点》(详见附件),5月中旬前,制定工作方案,专题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并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开展。
(二)全面行动,自查自改。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种事故灾害教训,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明确重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确定排查方式,压实各方责任,立即启动并全面持续开展自查自改。自查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上下联动,帮查整改。对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和督促整改。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层层落实和问题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四)明查暗访,重点核改。镇将会同镇纪委监委、党政办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村(社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明查暗访,核查工作进度,核实整改情况,建立核查、交办、反馈闭环机制,推动各项任务快速落地、高质见效。(工作时限:2022年7月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五)跟踪督办,问责促改。镇政府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末位发言、追责问责“六种形态”,督促问题整改,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工作时限:2022年5月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其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同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做好大检查的支持保障工作。
(二)坚持动真硬碰,严格监管执法。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聘请专家对企业设备、工艺环节等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监管执法切实做到严格、闭环,坚决杜绝“零执法”、“零处罚”,坚决惩戒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抓好工作统筹,严肃工作纪律。要把握好政策基调,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既要抓紧时间务实推进大检查,又要杜绝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要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报告工作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固化长效机制和标准规范,迎接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西河镇落实“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点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西河镇落实“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点
十五条硬措施 |
措施具体内容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要点 |
责任单位 |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各级党委都必须高度重视,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而且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定期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严防大而化之。其他党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
1.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
(1)5月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责任、有指标、有部署、有推进、有考核“五有”责任制。 |
党政办 |
(2)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加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等约束性指标权重,并逐步提高。 |
党政办 | |||
(3)5月底,建立考核考评、晋升考察、代表推荐、评先评优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文件明确“安全必查”,并长期落实。 |
党群办 | |||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机制,及时组织传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
(4)落实跟进学习机制,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 |
党政办、党群办 | ||
(5)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 | ||||
(6)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
党政办 | |||
(7)镇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月实地开展调研检查1次;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 |
党政办 | |||
(8)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工作,细化支持保障重点措施。 |
党政办 | |||
3.党委(党支部)专题研究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有关工作。在2022年5月上旬前,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党委(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明确党委(党支部)成员相关工作职责,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 |
(9)5月上旬,专题研究落实“十五条措施”有关工作,明确党委成员相关工作职责。 |
党政办 | ||
(10)5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专题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以上两个专题会可同时召开)。 |
党政办 | |||
4.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在企业车间、建设工地、村居社区等基层单位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每季度和重要时段、重要事项开展1次安全宣传。 |
(11)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 |
党政办、各企业 | ||
(12)每季度、重要时段、重要事项主动开展安全宣传。 |
党政办、应急办 | |||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
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地方党委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工贸、电力、交通等办所部门安全工作。 |
5.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并加强督查检查。 |
(13)5月底,建立“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
党政办 |
(14)每半年在政府行政会上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并进行检查考核。 |
党政办 | |||
(15)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 |
党政办 | |||
6.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全面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在2022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明确所有企业和项目的行业监管责任,重点落实农村自建房、小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对危化品、燃气、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要进一步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
(16)6月底,清理完善安全职能职责,明确监管办所部门,杜绝监管盲区。 |
党政办、应急办 | ||
(17)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
党政办 | |||
(18)6月底,形成危化品、燃气、电动自行车等行业办所协同监管机制。 |
应急办 | |||
7.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研究调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政府其他负责人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
(19)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调研检查,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
党政办 | ||
(20)其他负责人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 | ||||
(21)5月中旬,组织风险研判,制定管控措施。 |
应急办 | |||
(22)5月上旬,出台大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 |
党政办 | |||
(23)6月底,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和考核奖惩职责。 |
应急办 | |||
(24)落实定期与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大变化情况风险研判机制。 |
党政办 | |||
8.强化行业办所部门监管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职责。 |
(25)行业领域监管办所部门设置或明确安全监管人员,配备足够监管力量。 |
党群办 | ||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
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组织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
(26)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经发办、应急办、各企业 |
(27)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 ||||
(28)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 | ||||
10.在2022年5月中旬前,所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制定遏制重大事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分层级、分岗位落实工作职责和操作办法。30人以下小微企业要按照主管部门制作的“风险明白卡”抓好落实。 |
(29)5月中旬,所有企业制定大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 |
经发办、应急办、各企业 | ||
(30)5月底,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各管委会要督促指导小微企业制定“风险明白卡”。 | ||||
11.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履职要求。分级分类完善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更新;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企业(单位),督促整改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2个以上安全管理难题。对弄虚作假、搞“挂名负责人”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
(31)按照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对应各级行政负责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调整优化挂牌企业数量,避免“一人承包”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的挂牌公示。 |
经发办、应急办、各企业 | ||
(32)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企业(单位),督促整改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2个以上安全管理难题。努力做到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半年检查挂牌企业全覆盖。 | ||||
(33)对重特大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负责人,严格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区级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 ||||
12.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必查内容。将企业内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各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
(34)监管办所部门检查执法“两个必查”:必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必查“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情况。 |
镇属办所部门 | ||
四、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国务院安委会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社区、办所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决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要盯紧守牢矿山、危化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
13.各办所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查思想认识、查履职尽责、查监管执法、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整治,找出差距、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
(35)各村社区各办所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大检查,推动“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各企业 |
14.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燃气、非煤矿山、工贸、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
(36)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格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整治。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各企业 | ||
15.聚焦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全面检查“一线责任制”的推广落实情况。2022年5月底前,全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8月底前,全镇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11月底前,实现全镇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
(37)按5月、8月、11月工作节点推进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各企业 | ||
16.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燃气管道被人员密集场所占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 |
(38)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隐患整治,即查即改问题隐患。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各企业 | ||
(39)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等坚决果断措施。 |
办所行业部门 | |||
(40)高危企业及涉危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承包、承租生产经营场所、项目、设备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和资质。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
五、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
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企业集团总部要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17.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
(41)9月底完成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执法检查,从严整改。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18.严查资质方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
(42)6月底,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查资质方的责任。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
六、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
生产安全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
19.用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
(43)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专业承建人员、临时服务人员以及实习试用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一线责任制”。 |
社保所 |
20.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 |
(79)强化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责任岗。 |
社保所 | ||
七、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立即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深挖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同时,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
21.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打非治违”的职责,建立有队伍、有装备、有保障、有机制的安全生产常态化综合“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围绕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44)村社区、各办所部门建立打非治违机制,确保有队伍、有装备、有保障、有机制,常态化开展“打非”工作。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22.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工作机制。 |
(45)大力推进有奖举报工作。9月底,举报、查核、奖励兑现量较去年底明显上升。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
23负有监管职责的办所部门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坚持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 |
(46)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推行执法“三部曲”,在执法“清零”基础上提升执法强度,坚决解决查不出问题、下不了狠手、收不到实效的问题。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
(47)实行重点企业重点监管,落实不整改按日计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行刑结合”。 |
办所行业部门 | |||
24.组织专家开展常态化服务,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组织专家成立联合指导组深入重点镇街、重点企业帮助培训和诊断检查,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区级监管部门对安全基础底子薄、技术管理水平弱、监管人员经验少的小微企业,组织安全专家或技术骨干定期开展集中指导,帮助解决本质安全短板难题。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提前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价,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予举办或延迟举办。 |
(48)常态化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安全检测评价。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
25.创新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管理不落实等违法行为,对关停矿山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严防明停暗采。 |
(49)创新监管途径、方法、措施,确保发现得了问题,监管落实到位。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
八、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所部门要及时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
26.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七个一”(社会各界一封信、网络媒体一报道、商圈广场一视频、安全“五进”一画册、村居社区一专栏、重点部位一标语、生产企业一措施)的重点宣传措施,大力宣传举报方式、举报重点、奖励办法。拓宽举报渠道,通过12350举报热线、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瞒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50)常态化开展有奖举报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27.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纳入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
(51)5月底,企业要建立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12350”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实现员工人人知晓。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
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
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
28.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严格事故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瞒报事故要及时抄告行业监管部门。 |
(52)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规范事故报告。 |
各村社区、办所行业部门 |
29.常态化开展预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前做好物资储备调配,严格值班值守和备勤备战,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
(53)常态化抓好应急准备,完善预案、做好演练、物资储备调配、加强值班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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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加强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信息发布,落实“叫应”机制,确保喊得应、有回应。对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责任事故,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细化落实“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 |
(54)完善非常态下的“叫应”和“熔断”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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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各镇街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
(55)严格落实节点“五在”保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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