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府〔2023〕18号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西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经研究,决定调整西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等10个专项安全办公室。以及调整西河镇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减灾委)和西河镇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总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4 个专项指挥部,现将调整后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主 任:吴明亮 镇 长
副主任:戴 明 镇人大主席
马存亮 镇委副书记
黎有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毛晓红 镇委委员
赵吉亮 政法委员、副镇长
蒋永福 镇委委员
王继伟 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应急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产业培育中心、生态治理中心、镇工委、镇团委、镇妇联、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永嘉规划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西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场镇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等10个专项安全办公室,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和镇委、镇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究并推动落实全镇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协调指导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根据上级和镇委、镇政府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确定。
(二)专项安全办公室
1.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由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由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4.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5.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6.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镇文化服务中心,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7.场镇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镇环卫市政办,由环卫市政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8.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9.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由市场监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0.工贸安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经发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西河镇减灾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吴明亮 镇 长
副主任:戴 明 镇人大主席
马存亮 镇委副书记
黎有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毛晓红 镇委委员
赵吉亮 政法委员、副镇长
蒋永福 镇委委员
王继伟 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应急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产业培育中心、生态治理中心、镇团委、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永嘉规划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西河镇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镇减灾委日常工作。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全市和全区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镇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全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及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指导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
(二)镇应急总指挥部
1. 组成人员
主 任:吴明亮 镇 长
副主任:戴 明 镇人大主席
马存亮 镇委副书记
黎有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毛晓红 镇委委员
赵吉亮 政法委员、副镇长
蒋永福 镇委委员
王继伟 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应急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产业培育中心、生态治理中心、镇团委、民兵应急分队、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永嘉规划自然资源所、片区供电所负责人。
镇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应急总指挥部下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 个专项指挥部。
2.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镇减灾委决策部署,统筹协调4 个专项指挥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推进、调查评估全镇自然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镇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抢险救援。
(三)专项指挥部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 挥 长:黎有志 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指挥长:赵吉亮 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应急分队、镇团委、派出所、司法所、片区供电所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协调解决全镇有关森林防灭火的重大问题;督导建立全镇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组织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指导全镇各级森林防灭火队伍组建,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 挥 长:黎有志 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指挥长:赵吉亮 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应急分队、镇团委、派出所、司法所、片区供电所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一领导指挥全镇的洪旱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制定防汛抗旱规划、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等。
3.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 挥 长:马存亮 镇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赵吉亮 政法委员、副镇长
黎有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规划建设环保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财政办、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应急分队、镇团委、派出所、司法所、永嘉规划自然资源所、片区供电所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环保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指导和检查全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指导和检查全镇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准备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建立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负责启动镇级突发地质灾害和地震应急响应,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指挥、协调各级抢险救援力量,做好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收集、掌握地质灾害有关信息,发布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地震信息,向镇委、镇政府报告工作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指导协调镇级有关部门和有关村(社区)开展抗震救灾、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4.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 挥 长:赵吉亮 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指挥长:黎有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应急分队、镇团委、派出所、司法所、片区供电所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组织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研究制定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