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府〔2023〕52号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各企业:
经镇政府审定,现将《西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所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巡察、发现、报告要求,以“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消防安全、地质自然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全镇生产安全与自然灾害事故零死亡目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任务
围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企业、村(社区)及镇属办所三个层面提出有关工作内容任务。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关键在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一是全面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同类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专项整治期间,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要带队对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二是组织对维修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上岗作业。三是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推动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四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五是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动
实行村(社区)属地负责制,落实网格辖区负责,层层研究部署宣传专项行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巡查、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治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治安全隐患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设立警示标识标志,加强防范工作,对重大安全情况要随时上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为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做到排查整治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开展好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等行动,加强重要节点、重要时段安全宣传和管理,消除安全监管盲区,长期保持信息交流畅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属地辖区平安稳定。
(三)压实镇属部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行动
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属事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矿山。重点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停产矿山及关闭煤矿的安全排查整治。(责任领导:赵吉亮,责任部门:应急办)
2.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罐(库)区、油气储存场所等重大隐患,深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的打非治违力度,严禁无证非法经营销售。(责任领导:赵吉亮,责任部门:应急办)
3.工贸企业(含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建材、机械、食品等行业及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以及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维修动火作业、委托外包作业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责任领导:王继伟,责任部门:经发办)
4.消防。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校园、医养机构等重大隐患。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集贸市场等低设防区域,纠治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责任领导:赵吉亮,责任部门:应急办、派出所)
5.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突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国省道、县乡道、通村通组公路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网络包车、校车、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责任领导:马存亮、赵吉亮、黎有志,责任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办、派出所、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
6.建筑、环保设施及施工现场。加强环保设施、镇村房屋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自建房结构安全风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有关企业不按项目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快查快改。(责任领导:马存亮,责任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办)
7.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及农业基础设施。重点排查整治林区、塘库堰、电灌站、化粪沼气池、水利工程设施,自来水厂及管网安全隐患,以及农业乡村振兴项目施工安全隐患、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责任领导:黎有志,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8.用电用气(含液化气经营)。重点压实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安全职责,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场所、企业、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和燃气器具生产销售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充装和销售行为。强化居民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排查整治用电安全隐患。(责任领导:王继伟,责任部门:经发办)
9.教育学校(含养老院)。重点整治教育领域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消防通道堵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和营业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王继伟,责任部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10.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涉及民生、企业、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老旧特种设备、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赵吉亮,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11.文化娱乐旅游体育。重点整治宗教场所、寺庙、公园公共娱乐场所设施、在建文旅项目安全以及网吧等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广告宣传、文艺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强化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坚决打击堵塞、侵占安全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蒋永福、王继伟,责任部门:文化服务中心)
12.地质灾害。重点整治地质灾害点安全隐患,一时整治不了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领导:马存亮,责任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办)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镇纪委将开展督查检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对排查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高(12月1日至12月20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吴明亮任组长,政法委员、副镇长赵吉亮任副组长,二级班子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提高认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办所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人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作为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严从紧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力保障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社区)、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四)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板牌横幅、LED显示屏等各种方式,加大专项排查整治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附件:西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