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府〔2023〕23号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西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所、村(社区):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西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西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安排和《重庆市铜梁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地指〔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原则,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依托网格员、地防员等专业队伍,构建“政府领导、办所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专业支撑”的排查工作机制,运用技术手段,逐点逐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摸清地质灾害底数,发现潜在风险,开展隐患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各村、各有关办所既要盯紧盯牢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又要努力发现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既要“拉网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也要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开展排查,确保所有风险隐患点全覆盖、所有危险线全覆盖、所有风险区全覆盖、农村房前屋后斜边坡全覆盖,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重点排查以下区域:
1. 城镇人口密集区:城镇、学校、医院、商场、集市、厂矿、集镇、城乡结合部等人口聚集区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
2. 农村山区农房:农村山区集中居住点、村民自建房屋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对植被覆盖的陡崖和危岩威胁区域。
3. 公路沿线:国道、高速公路、省道、乡道、“四好”农村路等公路沿线周边,可能威胁道路安全的切坡、陡崖、危岩(孤石)威胁区域、隧道建设影响区域。
三、排查措施
(一)制定处置方案,防范地质灾害。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复核变化趋势、防灾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对已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评价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逐点登记造册,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分门别类落实监测预警、除险清患、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防范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按照“一点一策”“一线一策”“一面一策”,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处置方案,该监测的,要立马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实施监测;该治理的,要立即启动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尽快实施工程治理;需搬迁的,立即动员威胁区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并纳入今年搬迁计划,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排查能力。各村、各有关办所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各级防灾责任人、广大群众等有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采取“边排查、边培训”的方式,积极做好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增强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禁止前往高陡坡顶、危石脚底等危险区域作业,切实将自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责任分工
(一)村委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抓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办所。
1.镇应急办。履行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考核,并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矿山和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
2.镇建管办。负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区域和公路桥梁、航道、公路沿线边坡、在建工程及周边等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督促各村、各有关办所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3.镇经发办。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有关企业周边高切坡、危岩的排查整治工作。
4.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库库岸、水利设施及工程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5.镇民政办。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和养老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6.镇卫健办。负责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办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3月3日前)。由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镇建管办组织排查人员开展培训。各村、各办所要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3日—3月16日)。各村、各办所集中力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3月20日—4月15日)。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各村、各办所工作“走马观花”“上热下冷”等行为,并将督查结果和各村、各办所新发现隐患点数量报告镇政府。
(四)全面整治阶段(4月30日—12月30日)。各村、各办所针对地质灾害大排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分类处置,“一点一策”,制定整治任务清单,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全力推进隐患大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办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到人,细化措施到基层第一线,切实把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灾害发生的,将依法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