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林镇加强耕地撂荒核查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小林镇加强耕地撂荒核查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小林镇加强耕地撂荒核查利用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全镇撂荒耕地现状,清单化责任制盘活利用撂荒耕地,切实推动农村撂荒地复耕复种,有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耕地撂荒核查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农委发〔2023〕4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区级交办我镇疑似撂荒耕地图斑61个,面积415.17亩。其中:5亩以下图斑33个,面积120.76亩;5—10亩图斑18个,面积121.78亩;10亩以上图斑10个,面积172.63亩。
2023年5月20日前,全面完成61个疑似撂荒耕地图斑现场核查工作。
2023年7月20日前,全面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二、工作措施
(一)逐块现场核实。各村要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反馈的疑似撂荒耕地图斑信息,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为调查范围,进行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逐村、逐社(组)、逐个图斑实地现场核实,弄清楚利用现状、土地属性、土地类型、涉及农户、具体地块、具体面积等情况,保留影像资料,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对于已经退耕还林、纳入征地范围、复耕复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形的图斑,要注明原因。对于核实为撂荒耕地的图斑,要针对性制定整治利用措施,限期整改。在现场核实过程中,要充分借助规划自然资源所技术优势,确保土地信息真实、准确。
(二)建立信息台账。各村要根据疑似撂荒耕地图斑现场核实情况,针对每个图斑建立信息台账,于5月20日前经联系村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对于现场核实为一年以上、未耕种的撂荒地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撂荒地整改台账,并分别于5月20日、7月20日前经联系村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加快复耕复种。各村要抢抓农时季节,逐户、逐地块明确措施,全面推进撂荒耕地利用,确保7月20日前全面复耕复种。复耕复种后,需保留现场核实同角度影像资料。
1.明确复耕复种主体及针对性措施。对缺乏劳动力的,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针对缺乏带动产业的,要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优质稻、糯玉米、菜用和加工薯类等特色粮油品种和蔬菜。针对耕地流转后业主弃耕的,及时组织弃耕业主复种。确不愿意耕种的,依法依规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并组织当地农户和村集体及时复耕复种。对确不适宜耕种的,要作好说明,提供佐证资料备查。
2.科学指导撂荒地复耕复种。镇、村要结合当前农作物种植时节,充分考虑撂荒地肥力水平,加强技术指导,科学复耕复种。对于肥力较高和肥力一般的可在5月底前种植大豆、绿豆、豇豆(不搭架品种)、冬瓜等,6月底前播种秋玉米、红薯;对于肥力较差的可使用有机肥培肥地力后种植豆类作物。
3.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要求。撂荒耕地也属于耕地,要严格按照耕地保护有关要求,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菜和饲草料等(一年生禾本科作物)生产,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四)加强日常监管。镇、村要加强撂荒耕地动态管理,加强复耕复种后产业管护指导,强化对撂荒耕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有效防止复耕复种撂荒耕地反弹。举一反三盘活整治撂荒地,做到全面复耕复种、应种尽种。常态化开展撂荒耕地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一块、整改一块、销号一块。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要高度重视,组建撂荒耕地现场核查利用工作专班,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联系村领导任副组长,农服中心主任、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干部和驻村组长为成员,专项负责撂荒耕地现场核查利用工作;各村也要组建村负责人任组长、其他村干部和涉及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撂荒耕地现场核查利用工作组,扎实推进撂荒耕地现场核查利用工作,确保限期高质量完成撂荒耕地整治利用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镇将撂荒耕地现场核查利用工作情况纳入村综合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镇、村要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强化检查通报。镇、村要牵头抓责任落实,镇纪委、农业服务中心适时对撂荒耕地现场核实利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责任压实不够、工作进度滞后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撂荒的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禁出现复耕复种撂荒耕地反弹,杜绝下一年撂荒耕地图斑面积有增无减和重复撂荒现象。
(四)强化政策扶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耕地撂荒的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并暂停发放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镇积极争取利用撂荒地种粮的相关政策,鼓励各村落实利用撂荒耕地种粮有效举措,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盘活撂荒耕地种粮。
(五)强化宣传引导。镇、村要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要及时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附件:1.小林镇XX村疑似撂荒耕地核查与复耕复种情况表
2.小林镇XX村疑似撂荒耕地核查情况汇总表
3.小林镇XX村撂荒耕地核查与复耕复种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