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林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小林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小林镇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
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区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为进一步推进小林镇打通“生命通道”行动,按照《重庆市铜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铜防发〔2024〕3号)要求,现制定小林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全力守护“生命通道”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
(二)占用、堵塞、封闭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竖向管井堆放杂物、防火封堵破坏,敞开式外廊堆放可燃
杂物。
(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滚动排查
1.针对消防车通道。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社区)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结合前期排查确定的重点小区,登记造册建立严管整治清单。
2.针对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卫生健康办、经发办、文化中心、民政办、社保所、环建办、应急办等办所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场所),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各村(社区)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餐馆、商超等大众消费场所排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排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排查。
3.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市政办组织对户外广告招牌、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的防护网开展全面清查,并建立台账;卫生健康办、民政办、社保所、文化中心、经发办等部门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餐馆、商超、文化旅游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办所要组织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分别建立台账,并报应急办汇总;排查发现的重点场所问题,及时抄告区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做到信息共享。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
4.实施常态化滚动排查。各村(社区)、相关办所要建立“生命通道”滚动排查机制,对占堵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闭环管控。
(二)实施综合治理
5.完善消防车道标识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办所,2024年6月底前对辖区所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进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和完善相关禁停标线、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区,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时”原则提前进行规划设置,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标识、标线、标牌损坏、脱落、模糊。
6.深化“拆窗破网”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予以拆除。各村(社区)、相关办所要对照排查台账,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主动拆除,并健全完善隐患问题抄告、移送机制;市政办要组织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对账销号;对拒不拆除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手段,实施综合整治。2024年6月底前,餐馆、商超等大众消费场所,要整治见底;2024年12月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要整治见底;2025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要整治见底。
7.加大执法整治强度。派出所、市政办、应急办等办所紧盯占堵消防车通道严重小区、路段、区域,在夜间车辆占堵问题突出的集中时段,加密检查频次,各有关办所每月至少组织1次联合集中夜查;对严管整治对象,“一点一策、一路一策”,限期整改,做到“治理一处、巩固一处、销号一处”。应急办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派出所要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监督检查,应急办要运用消防赋权和委托执法权限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多次违法停车占堵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防护网的,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化宣传曝光
8.加强媒体宣传。各村(社区)、相关办所要通过村级大喇叭、公示牌、户外大屏、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将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知识融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快递、通信、燃气、供电等企业员工,以及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消防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9.强化警示教育。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应急办要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四)加强长效监管
10.固化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要固化落实前期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11.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常态监管。建环办要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标牌管理纳入建设项目验收范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市政办、应急办按职责对道路上违法停车、擅自堆放物品、未经批准建设各种建(构)筑物等占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整治。市政办要加强户外广告审批和户外招牌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常态化开展检查执法;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要按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社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12.构建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经发办、卫生健康办、文化中心、民政办、社保所、建环办、应急办等办所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本行业、本系统日常检查、督查重要内容,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消防“生命通道”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案或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进行部署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排查,并做好排查人员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推进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办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村(社区)、相关办所要将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