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梁区小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板块、各村(社区):
现将《铜梁区小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 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小林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全市“1366”应急管理体系要求,以实现安全生产“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为目标,突出“统、防、救”3个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企业、安全规划、安全标准、安全监管、安全素质、安全科技8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各村(社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履职有效到位,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推进有力有效,全链条管控和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统、防、救”责任链条更加拧紧。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得到落实并取得显著实效。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全面夯实。全面落实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简称“两单两卡”)制度,打通企业安全管理的“最后一米”。全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坚决杜绝一般及较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分工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统筹做好组织推动工作。镇属安委办负责协调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镇属各工作板块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对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以及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子方案。镇属各工作板块制定的子方案,由各板块制定并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已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统筹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利用,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转型。严格控制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增量,2024年,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落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规划。2025年,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建立高危项目源头立项咨询评估机制,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地,对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2026年,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违规审批落地项目专项整治和追责问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罚。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4年6月底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的同时,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并推进整改。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至少1次(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对于未开展排查、有问题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督办销号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办所重大事故隐患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起,将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区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管理。2024年,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建立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信息共享集中,并及时告知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整改销号。2025年起,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4、务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4年,重点行业领域要落实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体系建设,将员工知识掌握情况、操作能力及岗位行为操作规范等纳入评价的重要内容,杜绝“资料达标”。2025年,工贸八大行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2026年,巩固深化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两单两卡”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车间、班组及车间主任、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公示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规范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加强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将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服务机构等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培训档案。2024年,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5—2026年,持续巩固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市、区分课堂”同步模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办站所要配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负责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按照“2024年提升、2025年强化、2026年巩固”的要求,每年对重点行业要开展1次全覆盖培训。各办站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对口部门安排,组织对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024年,按照培训有关规定,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安全风险、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态化机制。2024年,开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2025年,配合启动运用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2026年,高危行业在岗和新入职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8、严格执行法规标准。2024年—2026年,加强宣传并落实新修订的《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制定)》《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等应急管理法规制度。2026年,加强宣传和配合应用《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标准》等标准。
9、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规范性等内容,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区级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执法能力。2025年,实现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覆盖。2026年,持续参加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监管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10、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公布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办所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11、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等安全自治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2、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人员、车辆保障,提升风险研判、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能力。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2025年,镇、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100%,全面推进队伍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80%。2026年,镇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应急救援站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90%,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响应和先期处置能力。
13、推进保险业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配合上级部门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降事故、减赔付、增效益”。
(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
14、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应用承接建设。按全市统一安排,配合做好“数字应急”监管执法等综合应用体系,推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全流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15、加大老旧工艺设备设施淘汰改造力度。按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大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2024年,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2025年,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工业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强化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6、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深入推动“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5年,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17、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为重点,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对燃气经营企业等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起底整治交叉、穿越、占压、外力破坏、间距不足、老旧破损管线“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场镇液化气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推动燃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8、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最美应急人”“新重庆里看应急”等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2024年,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开展工贸安全“百家讲坛”,启动“千师万讲”安全知识大宣讲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组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镇安委办抽调人员实施集中办公。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二)强化安全投入。各办站所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各办站所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将安全投入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和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清单管理。镇安委办要用好“八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构建主动发现、高效整改、长效预防的问题管控新模式。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问题管控能力综合评价内容,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四)强化考核巡查。要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落实通报工作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通报、约谈、督促整改、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建立健全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