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策文件库>热门政策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11
【字体: 打印

铜府办发〔202417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铜梁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1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村、实镇、强区总体思路,推动我区全面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贴近群众、治理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2027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均衡,医疗服务质量和区域辐射力明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全方位全周期数字健康服务新模式和整体智治机制全面建立,全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2035年,形成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全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1.夯实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对临近镇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内招录不到合格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可以通过镇卫生院安排临床、中医、公卫类别医师、护士和辅助科室人员组建巡诊团队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强化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全区建成甲级镇街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不低于35%,将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平滩镇中心卫生院打造成为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布局,到2027年,每个建制街道规划设置1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外,其他社区原则上每0.8—2万人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展社区医院,到2027年,力争将蒲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巴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社区医院。(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完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统筹区级医院规划布局,到2027年,重点办好区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区级医院建设,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有医疗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区级医院新建、迁建、改扩建规模,鼓励统筹调剂使用新、旧院区。(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3.推进区级优质医疗资源适度扩容和均衡布局。优化区级医院区域布局,建设区人民医院安居分院,疏解延伸区级医疗资源。支持区级医院与市级医院合作共建,提升区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的“桥头堡”城市定位,融入主城都市区,促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同城化发展,打造一小时医疗服务圈。(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区疾控中心为骨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整体迁建项目,实施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创建工程,到2027年,力争将区疾控中心建成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依托区级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区,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全覆盖。按照平战结合模式,完善医学救援网络布局,建立完善覆盖全区的卫生应急力量体系,在区级综合医院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伤员接收救治能力。依托区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区疾控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加强紧急医学救援队、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突发传染病防控队、心理救援队等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达到二级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到2027年,区精神卫生中心和6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内涵,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推动区级医院向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方向发展,持续提升重点专科学科服务能力,到2027年,争创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医疗中心)1个。加快重点学科专科分类建设,区级综合医院建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区级中医医院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专科23个。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中医骨伤学、中医心病学创建为市级中医重点学科,肿瘤科、儿科创建为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心病科创建为市级中医名科。(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6.持续壮大卫生人才队伍。推进国家级医学人才引育,大力引进医学领航人才,加快推进国家级后备人才培育储备,到2027年,全区国家级医学人才争取实现零突破。加快省部级青年人才扩充,力争每年推荐申报省部级医学人才13名。积极参加双一流高校博士、博士后人才招引项目,持续开展院校合作、院院合作,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区级骨干人才扩面,遴选骨干技术人才,培育区级人才梯队,每年推荐申报区县医学头雁人才25名。采取定向培养、紧缺人才招聘、自有人才培育等形式,加强基层适用人才培养,每年推荐申报优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6名。实施巴渝岐黄人才工程,资助中医药人才开展创新性、探索性和应用性研究。支持区级中医医院在建好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基地的情况下,不断向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方向发展。加大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市级名中医等高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到2027年,为医疗卫生单位引招人才150名,培养输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0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3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4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1人。(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以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为契机,加快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巩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管理,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急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提高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等级。深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改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药品使用智能监测,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快推行区域处方前置审核,实现区域医共体统一药学服务,扩大药品衔接范围。(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以疾病预防和临床需求为牵引,积极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向市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创建方向发展。结合本区特色优势,聚焦重大慢性疾病、中医药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研究型医院方向发展,研究型医院科研经费投入占本机构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专科医院不低于3.5%)。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政产学研医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三)创新模式,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群众获得感

9.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深化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开展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改革,充分发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五大中心作用,推动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深化区聘镇用”“镇聘村用改革,逐步推行区镇一体化管理。对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医共体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激励约束。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建设,以科对科协作机制为建设重点,进一步扩大优质专科资源辐射面,有效提高区镇两级医院诊疗水平。加强潮汐式医疗援助需求管理,不断健全区域巡回医疗、派驻服务工作机制,结合区域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医疗援助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10.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家庭医生签约运行机制,引导、鼓励医共体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履约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选派中医类别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推广中医药服务。通过科室共建、全专结合联合门诊、带教示范等形式,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开展智慧家医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慢病管理等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推进个性化服务包签约,提升签约居民感受度,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到2027年,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3%。拓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范围,按照一人一档一属地原则,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信息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向居民开放,引导其加强自我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11.促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镇卫生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或护理院(中心),到2027年,设立1所护理院(中心)。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7年,老年医学科设立比例不低于80%。推动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实施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建、扩建或新建3个社区医养中心或康养中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医养结合示范建设项目,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区(县)、市级示范机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12.加强防治结合。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区疾控中心和区医共体协同发展,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升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对本辖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巩固提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服务能力,将有条件的中医馆打造为精品中医馆,实现中医药服务由量变向质变转化,到2027年,精品中医馆达标率达20%以上。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专家,申报创建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巴渝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广泛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保护传承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保健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开展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传播活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教委)

14.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验。促进服务连续性,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病联合门诊,落实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流转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采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MDT)。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预约诊疗比例,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简化退费流程。鼓励有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延长诊疗和疫苗接种门诊时间。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推行渝康健便民服务,推广出生一件事、药品零售集中配送流转、企业职业健康管家等服务。持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加快推进铜梁区和四川省遂宁市、资阳市、绵阳市、简阳市等相邻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增强服务舒适性,持续推进美丽医院”“智慧医院”“清廉医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局)

(四)整体智治,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能力

15.加快数字健康建设。构建铜梁区卫生健康数据资源一本账,建设数据治理全链路流水线,融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医疗健康全要素数据。构建家医有约一件事支撑体系,将家医有约一件事应用迁至市卫生健康云,改造现有信息网络系统,联通卫生专网、电子政务外网。开发家医有约一件事应用场景,打造政府侧、医生侧、居民侧集成应用,数字化重塑卫生健康服务流程,打造家医签约惠民服务新模式。打造医疗医保双轨监管平台,推动与医保部门间的数据多跨共享,协同推进医保资金有效控费。(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16.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认真落实两听取”“两报告机制,严格落实支部单设要求,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完善双培养制度,探索实施双带头人工程,落实双任双免要求。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深化办院管院和服务理念,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后勤精细化管理,发挥专家治院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后勤管理,培育医院文化,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有关指标的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7.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腐败整治,建立行业源头治理体系,健全防治腐败制度,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兼职法务人员,组织医疗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提升全员法治意识。探索开展法治医院建设。规范社会办医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办医依法执业。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五)协同联动,提高医疗卫生治理效能

18.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对区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9.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医疗服务调价评估,经调价评估可以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医保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分组方案。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在全市统一部署下,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牵头单位: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0.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区级综合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持续推进区中医院创新编制管理试点工作,用好备案制人员总量,落实岗位设置、职称晋升、人才招引等工作。深化卫生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好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等各类人才职称晋升配套政策,按照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发展指数开展好卫生人才工作。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建立落实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超额绩效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区委的领导下,落实政府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以区域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价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有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