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发〔2025〕2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记录,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依法规范管理。
三、《目录》印发实施后,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监督和指导,按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按编制程序报审。
附件:2025年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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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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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铜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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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铜梁区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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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铜梁区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
区人力社保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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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农业强区规划(2026—2035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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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铜梁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四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