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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时间:2024-11-27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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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2024年11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铜梁电20241119007 铜梁区大庙镇黄升村19社足207页岩气平台的反排液污水流入农田,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后续如何处理。 大庙镇 环境污染防治-土壤环境 举报的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经核实,足207页岩气平台的反排液污水流入农田情况属实。2024年3月22日12时30分许,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大庙镇足207页岩气平台返排液暂存池因液位计故障导致返排液开始外溢,通过应急处置,农田中含返排液废水全部抽回并转运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终止时监测报告显示农田中各污染因子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标准限值要求,受影响农田中已无废水囤积,下游水质未受到影响。
2024年3月24日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返排液流经的农田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其出具的《“3·22”大庙镇足207页岩气平台返排液溢流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3·22”大庙镇足207页岩气平台返排液溢流农田的总面积为18888.48m2,约30亩,其中有4819.08m2(约8亩)的农田土壤在深度0~0.5m位置出现了镉、石油烃超标现象,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部分属实 1.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2.妥善开展受污染农田的修复工作。 一是2024年7月11日,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与区生态环境局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于2024年9月18日将受污染农田赔偿费用转给大庙镇政府,由其代为支付受污染农户。二是返排液溢流事件发生后,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对污水进行了回抽并妥善处置,对受污染的土壤按危险废弃物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后期开展了土壤翻土、透水、排水、清污等修复工作。三是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委托有关机构对修复后的农田土壤进行采样分析、编制土壤修复后评估报告等工作。
阶段性办结
2 铜梁电20241121001 投诉人某山庄业主指出,自己的承包田被围起来成了水塘,形成水体污染;周边路被堵了,老人出行不方便,诉求是把道路修通。 南城街道 环境污染防治-农大气环境-区域大气环境保护 1.关于反映自己的承包田被围起来成了水塘,形成水体污染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经核实该山庄业主所反映的土地已全部被依法征收,属铜梁中学迁建项目用地范围。该宗土地经重庆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31日(渝府地【2019】768号)批准,区人民政府2019年7月19日发布征收土地的公告(铜府【2019】100号),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7月22日发布了补偿安置公告(铜规资征补公【2019】12号)。2019年,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安排,南城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该宗地的征地拆迁,该山庄所在社为鱼溅村4社,该社共征收土地234.44亩,按照当时铜梁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该社土地补偿款4511788元,2020年10月,补综合定额补偿费564678元,最终该宗地的所有补偿款共计5076466元。2019年10月,社集体将青苗及附属物款进行分配,共计分配4407108.06元,董某某户(系该山庄业主)拒不领取补偿款,拒绝搬迁。2020年10月28日,鱼溅4社将董某某户补偿款78108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董某某,该宗地剩余补偿款591249.94元留存集体账户。
该宗土地已全部被依法征收,所有补偿款已经补偿到位,因此已不存在自有承包田。董某某私自将原承包田修成鱼塘,在此养鱼,无水体污染。
2.周边路被堵了,老人出行不方便,诉求是把道路修通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因城市建设需要,2020年8月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公开招投标实施书香路等五条道路工程施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在已完全征地范围内施工,现书香路等五条道路已全部完工通车。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出行,至今在少云大道旁预留了一条人行通道。
不属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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