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二批 2024年12月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1 | 铜梁电20241130003 | 铜梁区二坪镇狮子村4组有个养鹌鹑的,给全村造成很臭的气味,满村都是苍蝇,听说还要再扩建厂,没有给村上报备,核实一下是否合法,有没有办环保手续;村里有个集体池塘,在厂旁边一点,该厂在里面洗工具,水被污染了,变绿了。 | 二坪镇 | 环境污染防治-大气环境-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涉事养殖场为铜梁区潘发国家禽养殖场,位于铜梁区二坪镇狮子村4社,现鹌鹑存栏量20000只,建设时间2013年,占地面积400㎡,现将现场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现场未发现明显臭味,圈舍及周边无粪便堆积现象。养殖场负责人介绍,粪便几乎都是送给了周边村民用于种植使用。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该养殖场周边仅夏季高温天气时臭味稍微明显,并伴随些许苍蝇,举报内容“臭味大、满村苍蝇”用词较为夸大,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督促该养殖场做好圈舍及周边环境的日常清扫工作。2.督促该做好鹌鹑养殖粪便的收运工作,确保恶臭味降到最低,并建立好收运台帐。3.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力争得到群众认可 | 1.2024年12月3日,该养殖场已对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环境整治。2.已建立好粪便日常收运台帐。3.镇、村干部通过入户走访,对周边群众进行了环保宣传及解释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认可。 | 是 | 无 |
2 | 铜梁电20241130005 | 涪江段到白羊那一条小河很多白色垃圾,还有很多种菜的口袋,全是水白菜,安居河也很多,白羊河也很多。河边违规钓鱼太多了,打过农委的投诉电话,也打过当地电话投诉。诉求:去处理下这些垃圾,管一下钓鱼的。 | 安居镇 | 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流域水环境保护 | 2024年12月2日,镇党委书记彭小影、分管领导张建军带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以及相关村干部参加,对反映的白羊河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发现,白羊河水面存在水白菜,两岸散落有种子、农药包装袋以及钓鱼人员丢弃的垃圾,对违规钓鱼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劝离,对违规安放的线组、钓具(无人值守)进行了收缴。 | 属实 | 1.及时清理水白菜等漂浮物和岸线垃圾,常态化开展河道清漂保洁和岸线垃圾清理。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击违规垂钓行为。 | 一是加快水白菜及岸线垃圾清理。2024年11月,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已经发现白羊河水白菜泛滥,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我镇从11月3日开始集中组织人员对白羊河水白菜以及岸线垃圾进行清理。因河道及岸线较长,部分河道竹木茂盛、河岸陡峭,机械无法进入,人工清理难度较大,截至12月3日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12月30日前能够清理完毕。二是加大护渔巡查和违规垂钓行为打击力度。12月2日,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带领护渔队员对涪江、白羊河沿线垂钓情况进行了巡查,对违规垂钓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劝离,收缴安放的非法钓具、线组20余套。同时,安排沿河村社、护渔队员、镇村河长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垂钓行为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铜梁电20241130007 | 接群众反应,铜梁区税务局办公楼装修施工声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巴川街道 | 环境污染防治-声环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 2024年12月3日,区公安局会同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到龙门街266号实地开展核查。经核实,龙门街266号,原系铜梁区交易中心办公场所,2019年区税务局通过置换成为其办公楼,目前正在修缮阶段,施工单位为云南正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陆瑞。现场暂未发现噪音扰民情形。 针对群众反应问题,公安机关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开展噪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督促其及时、有效做噪音防治工作,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
是 | 督促装修施工单位(云南正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做好噪音防治工作,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 一是督促装修施工单位要做好日常管理,通过关闭门窗、搬运物资轻拿轻放等方式有效控制噪音;二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采取静音施工或暂停施工;三是公安机关结合日常巡逻防控等工作,将税务局办公楼纳入必巡点,并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有噪音扰民行为的要及时劝导。 | 已办结 | 无 |
4 | 铜梁电20241130008 | 投诉一人多杆,钓鱼去卖。地点:铜梁区安居镇杨寿村3社大河边,违规用遥控小船去钓鱼。希望不要经过农委和安居镇政府,希望单独暗访,假装钓鱼的,不然会透露消息,据说来钓鱼的是当地的人,和管事的人员有关系。 | 安居镇 | 其它-其它问题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其中1个问题部分属实、2个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一人多竿垂钓”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关于铜梁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铜农委文〔2020〕48号)文件要求,涪江安居段属于禁捕水域,每年3月1日-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垂钓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2〕4号)执行。涪江安居段钓鱼人员较为密集,存在多竿、多钩等非法垂钓行为。近两年来我委在涪江安居段查处7起非法垂钓行为,其中2023年2起,2024年5起,均已立案处罚。 二、关于“违规使用遥控小船去钓鱼”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一)护渔队员巡河未发现存在遥控船钓鱼情况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长江流域护渔队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禁捕领办〔2021〕4号)文件,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铜梁区长流流域护渔队,其中安居涪江护渔队配备4人,护渔队员按照《重庆市铜梁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护渔队员考核管理办法>的他通知》(铜禁捕领办〔2022〕2号)文件要求,每月开展不少于22天的日常巡查和夜间巡查,发现非法捕捞和违法垂钓行为立即上报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举报人反映的非法垂钓地点安居镇杨寿村3社大河边属于护渔队员的日常巡查范围,截至目前未发现安居镇杨寿村3社大河边存在使用遥控船进行多竿垂钓的行为。 (二)渔政AI监控系统未发现遥控船钓鱼 根据《关于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渔政AI系统建设的请示》(铜农委文〔2021〕48号)文件要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在全区重点水域设置12个渔政AI监控点位,对白天1-1.5公里、夜间0.5-0.8公里范围河面及岸线进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能够通过AI图像识别算法对非法捕捞及垂钓等行为进行主动识别和预警,将预警事件统一推送至全市平台联动处置,其中1个监控点位位于涪江杨寿坝,2022年渔政AI系统建立以来未出现遥控船钓鱼预警报告。 (三)执法人员实地暗访未发现遥控船钓鱼的情况 接到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督办单〔2024〕第52号)后,2024年12月2日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着便装在白天及夜间两次来到现场实地查看暗访,未发现遥控船进行多竿垂钓的人员,通过对附近钓鱼人员打听询问,均反映未见过使用遥控船进行多竿垂钓的人员。 三、关于“钓鱼去卖”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自长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一是每年制发“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工作要点、工作方案。二是利用传统媒介发布“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要求,在涉渔重点场所张贴警示宣传语,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长江禁捕相关政策认识。三是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渔违法行为,办理涉及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食品安全等案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至公安机关。四是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拨打“12315”热线或联系属地市场监管所提供涉渔违法线索。持续强化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我区市场监管局未收到关于售卖野生鱼的举报。 2024年12月3日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联合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居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安居镇涉渔餐馆进行了突击检查,目前未发现有销售野生鱼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十年禁渔”工作。 一、持续加大“十年禁渔”宣传力度 积极利用电视、微信、抖音等网络新媒体等进行宣传,加大对群众的政策宣讲力度,深入到村社进行宣传,扩大“十年禁渔”影响力。 二、进一步加强对护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一是加强护渔人员培训,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时长不低于35个学时,以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为主。二是加强护渔人员管理。严禁护渔人员参与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永不录用,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职能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继续保持责任不断压实、力量不断下沉、措施不断加强、效果不断提升的工作态势。一是从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将执法检查常态化,加强行刑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二是坚持按照打团伙、捣窝点、斩链条的思路,农业、公安、市场等部门有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源头上阻断,在过程中砍断,从严打击江鲜河鲜上桌。三是加强自用船舶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利用自用船舶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四是结合河长制工作,以“一人一杆一线不超过二钩”的要求,对垂钓行为进行规范。 |
是 | 无 | |
5 | 铜梁电20241130009 | 申诉中国石化铜梁城南加油站在11月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督导组委托重庆市监测院对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测,监测期间用设备名称叫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对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进行监测,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500微摩,共监测3次,第一次FID最高瞬间值742.5微摩(加油机油气回收管和阀门处这个密闭点位),稳定值在500以内,陪同工作人员用湿毛巾擦拭了监测位,第二次检验为20分钟后,再次检测所得数值均合格。第三次由铜梁生态环境局共同参与下进行监测,监测数值也是合格的。三次检测时间约在两个小时以内。由于这3次期间检测人员没有离开过加油站,期间加油站没有任何维修动作。由于FID检测仪敏感性很高,哪怕周边有喷漆或者密封胶其他都会影响数值,加油站旁边来往车辆多,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一般有1000pa以上的压力值,如果渗漏一般是持续渗漏,如若监测值超标检测出来的值应该是很稳定的超标。用瞬间值来作为加油站超标的标准是不合理的。监测点位较多,当时监测点位除了叫加油机油气回收管和阀门处这个点位外,其他点位均在18.9-188.6微摩之间。11月27日左右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就把检测不合格报告告知了加油站站长,并告知已立案,并进行了笔录,说明了加油站有申诉权利,由于监测报告说明了委托单位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检验报告中说明了接到报告如有异议请15日内进行复检申请。加油站安装有油气回收在线监测仪,能对油气回收系统完好性做到实时监控。加油站每天交接班也会对设备进行巡检。每周也会有手持可燃气体报警开展全面检查。公司也会不定期采取FID对密闭点位进行检查。2024年7月16日按照规定开展了油气回收系统完好性监测,2024年9月9日铜梁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开展油气回收执法检查,数据均合格。诉求:一是要求出具第二次和第三次的合格检验报告,二是要求城南加油站一直以来依法合规经营,未收到过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五十七条规定,采取宽严相济和柔性监管,让营商环境更优的方式免于行政处罚。 | 南城街道 | 其他问题 | 经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于2024年11月21日对中石化铜梁城南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了检测,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场检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于11月2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加油站加油机油气回收管和阀门处泄漏浓度不合格。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其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区生态环境局已于11月30日立案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该加油站已向区生态环境局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区生态环境局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程序办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其合法权益。 | 部分属实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过罚相当。 | 1、督促加油站落实整改,确保油气回收装置合格;2、对该加油站提出的异议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充分保障被处罚人合法权益。 | 否 | 无 |
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时间:2024-12-06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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