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公开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重庆市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梁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5年2月26日向铜梁区反馈了督察报告。铜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系统制定了《铜梁区贯彻落实〈铜梁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动真碰硬、真抓实干,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把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加快建设美丽铜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
《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工作目标。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区各级各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更加透彻,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清晰,把处理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二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夯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部门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为推进美丽铜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全面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短板、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等重点问题整改。四是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6年,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₂.₅浓度双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生态质量指数(EQI)较2023年基本保持稳定。五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到2026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更加优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排名力争进入全市中上游水平。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进行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将美丽重庆建设、“九治”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落实,提出了5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重庆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奋力推进现代化美丽铜梁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二是全力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小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三是持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系统开展生活污水溢流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四是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抓好重点领域减污降碳,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五是着力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跨区域协同治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构建数字环境治理体系。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区委书记、区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单位)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对所涉整改事项亲自抓、负总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督查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落实闭环管理。督察反馈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定期调度,按程序验收销号。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深入调查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问题所反映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逐一核实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情形的,依法依规开展索赔工作。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按照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