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整改实施主体 |
区委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涉及督察整改任务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
|
整改任务概述 |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
|
整改情况 |
1.铜梁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每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必学内容,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好集体学习。2.铜梁区认真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整改事项。3.铜梁区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各镇街、各部门把学习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铜梁区积极贯彻落实“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报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有关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已完成整改任务,同意销号。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蒋孝峰45363465电子邮箱:tlhbdcb@163.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