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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铜梁区整改落实情况

时间:2026-06-30 来源: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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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铜梁区整改落实情况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41118日至122日,重庆市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梁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5226日向我区正式反馈督察意见。铜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系统制定《重庆市铜梁区贯彻落实〈铜梁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动真碰硬、真抓实干,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总体推进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促整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分管区领导专题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整改。区级各部门全面动员、全员行动、全域治理,公检法司协同发力,盯紧各类督察整改任务,集中攻坚整改,限时打表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促整改。健全完善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体系,科学划分整改任务到区级各部门、镇街和有关单位,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将具体整改问题纳入区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理,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盯、有人抓、有人管

三)突出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分类分步推进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全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取得的整改成效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压实。铜梁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切实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截至目前,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总体办结销号率达96.4%

(三)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截至2025年底,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1天,全区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颗粒物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水污染防治方面,2025年以来,市控琼江、小安溪、平滩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类,符合市级考核要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过程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81.49%。持续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域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初见成效。铜梁区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工业领域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力度,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推动绿色消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鼓励居民购买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铜梁区将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体推进“九治”攻坚,持续加强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力度,有效推动产业能源结构转型调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健全畅通群众监督协调机制,多渠道吸纳群众意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认可满意度。全面加强限期整改。对标对表整改方案既定目标任务,全面细化时间表、任务图、责任书,强化综合调度分析和研判预警,把好核查验收关,严防整改进度滞后和成效反弹,确保全区各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1.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附件1

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整改实施主体:区委办公室(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涉及督察整改任务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验收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推进美丽重庆建设专项小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区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工作情况:

1铜梁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每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好集体学习。2025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研究生态环保工作7次,区政府党组学习研究生态环保工作14次。印发全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学习内容,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学习计划,规范开展专题学习。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点选题策划,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对内宣传量质并举。充分发挥主流舆论阵地作用,统筹区属全媒体平台矩阵围绕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垃圾分类等工作进展举措、工作会议、知识科普等内容,采用图文、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必学内容,在所有班次中设置教学单元或课程,已在区委党校3期主体班中设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课程。

2铜梁区认真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整改事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完成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指导重点企业做好应急减排绩效等级评定和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对存在建筑垃圾运输、工地和消纳场所提出要求并完善了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实时监控。对全域内镇街村社发生的建筑垃圾违法处置情况形成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的反应机制。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监督交底和监督检查范围。

3铜梁区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把学习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5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8次,区政府党组听取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有效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区生态环境局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坚决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4铜梁区积极贯彻落实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报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有关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将生态环保工作继续纳入全区28个镇街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年度考核,最小颗粒度分解市级生态报表和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各项任务,设置生态环保考核指标且分值权重不低于市级指标权重。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统筹做好追责问责相关工作,督促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铜梁区2022—2023PM2.5浓度分别为34.2微克/立方米、42.0微克/立方米,连续2年未完成市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且浓度值不降反升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镇街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2025年底,铜梁区PM2.5浓度持续改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生态环境局

1.截至20251231日,铜梁区优良天数为301天,PM2.5平均浓度3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4%印发《美丽重庆建设2025年铜梁区重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压实各区级部门工作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治气攻坚。

2贯彻市级日调度、周会商、月评估机制,实时调度空气质量情况,核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重庆鑫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贵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元昊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深度治理项目验收,加快推进重庆北源玻璃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废气深度治理项目建设,推动重庆嘉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4已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120个,路检项目已完成5000辆机动车,15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

(二)区发展改革委

严格按照两高项目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2025年完成项目立项69个,完成项目备案735个,均不涉及两高项目,完成全区12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能效诊断。

(三)区住房城乡建委

1会同城市管理局、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国有企业分析、研判扬尘防控形势,进一步压实全区73个在建工地防尘责任。印发《2025年铜梁区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庆市铜梁区2025—2026年秋冬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逐一明确45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监管责任人。

22025年以来,巡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770余次,督促扬尘问题整改,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向区城市管理局移交违法线索5

3.全区房屋市政工地配备降尘装置80余台,喷淋系统8600余米,覆盖裸土18万余平方米,26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安装视频监控

(四)区城市管理局

1.制定并印发了《铜梁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规范》,增强了道路机械化作业能力,城市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100%

2.城区共配备道路洗扫车、洒水车、抑尘车、护栏清洗车等各类机械化作业车53辆,常态化对城市主次干道、繁华窗口地区道路实行巡回冲洗保洁,其中主干道、重点区域周边实行每天不少于两次机械化冲洗、洒水

3.每日组织巡查车辆12台次、巡查人员110人次,强化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禁燃区域露天焚烧的巡查管控,同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各镇街加大巡查整治力度。2025年,累计有效制止露天焚烧行为45起。持续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车辆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无证运输、未按规定线路运输等问题

(五)区交通运输委

1.持续对成渝中线高铁等在建交通项目进行督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持续加大扬尘管控力度。一是加大上路检查的频次,对全区国、省、县道公路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全覆盖检查。二是加强出城主干公路冲洗、清扫和保洁。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机制,人工清扫每周不少于3次,机械设备清扫每周不少于2次,两台多功能清扫车、两台洒水车加强对国道319、铜合路、铜大路、合内路等城区周边100余公里干线公路的冲洗。2025年共计出动清扫车669台次,清扫公路里程6481余公里,清理公路边沟1460余公里,清洗标牌995块,清洗护栏61.5公里,清理堵塞涵洞34道,挖补路面坑槽约2260.45平方米。三是加强对运输砂石、渣土等易扬撒物料车辆的监管,劝导纠正搭盖篷布156

3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对尾气治理专业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调试,目前设备运行正常,上传数据真实、准确,维修过程可追溯。

4.强化维修企业行业监管,2025年以来完成督导企业105家,其中一二类维修企业30家,三类维修企业61家,摩托车维修14

(六)区公安局

1.一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区公安局紧盯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等环节,主动对接打非办。多部门强化协作配合,组织多轮次联合检查,联动执法,推动烟花爆竹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监管,共办理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6起,查处42起;春节期间有效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00余起。组织开展非法烟花爆竹销毁活动,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8700余件。二是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沟通相关单位调整禁放区,并将草拟的《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挂网征求社会意见

2.一是通过电子卡口抓拍,严查严治高排放车辆、货车等重点车辆违规闯禁行为。二是强化城区限行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对在城区通行的货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检查一辆,重点检查是否有货车禁区通行证或电子通行码、是否按照通行证或通行码上的时间线路通行等情况。2025年以来,查处货车违规闯禁398起。三是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制定铜梁城区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

(七)区商务委

1.对全区加油站积极宣传开展错峰加油、卸油,发放倡议书1200余份。

2.动员报废机动车企业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同时配合交通部门针对营运车辆的报废进行审核,2025年,共报废车辆4064

(八)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全区公共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积极响应,已有37家公共机构食堂完成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26家公共机构出具油烟监测报告。

(九)区农业农村委

1.强化宣传引导。印发了农事用火五不准”10万份、露天违法焚烧宣传单1万份发放到村社、到户,提升了群众禁烧意识

2.强化督促指导。分组赴镇街并下沉到村,检查村日常巡查记录和宣传情况,85日巡查以来,农业农村每天出动检查组4个,2025年,共计出动巡查人员722余人次,发现火点153个,对发现的火点进行扑灭或通知镇街处置,对在场村民进行宣传劝导;镇街制止露天焚烧1690余次

3多次召开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调度会,加强露天焚烧工作力度

4.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试点建设工作,指导镇街开展秸秆就近就地还田还土

5.印发露天焚烧管控和专项巡查文件,压实镇街工作责任

(十)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级成品油抽查统筹安排,配合做好辖区范围内成品油监督抽查和成品油快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执法办案部门立案查处。2025完成成品油市级监督抽查14批次,车用压缩天然气5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已立案查处。开展成品油快检57批次,暂未出现快检不合格跟踪后处置任务。

(十一)区经济信息委

1完成重庆铜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搬迁产能置换并通过市经济信息委验收

2.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制定《重庆市铜梁区2025—2026年冬春季治气攻坚重点行业错峰减排工作方案》,推动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

3.新增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5家市级绿色工厂,新增重庆精鸿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

(十二)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1.已全覆盖巡查铜梁高新区管委会11家在建项目,现场督促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

2.定期巡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更换活性炭、硝化棉等耗材,确保达标排放

3.已完成260家餐饮油烟抽查和104家社会餐饮机构油烟监测,督促业主定期开展油烟治理设施清洗维护。对重点区域100余家餐馆建立烧烤门店治理台账。重点巡查铜梁龙体育场周边游摊的油烟排放,完成学府大道、铜梁万达广场等重点区域游摊点位规范化整治

4.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巡查,各镇街持续加强露天焚烧管控,截至20251231日,区级巡查发现火点数422个,并立即扑灭减少影响

5.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响应措施。

三、铜梁区相关考核机制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不够,相关部门和镇街对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解决问题的决心不够,韧劲不足。

整改实施主体:区委组织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工作考核机制,提高各部门、镇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 将生态环保工作继续纳入全区28个镇街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年度考核,设置生态环保考核指标且分值权重不低于市级指标。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建立考核指标与履职事项清单的对比机制,面向镇街等基层的环保工作考核严格以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作为基本依据。2025年区级考核方案及指标体系已于20251114日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研究指标体系已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公布。

2. 在保持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总体稳定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班子结构,提升环保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2025年以来,区委组织部商请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年度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推荐生态环保领域优秀年轻干部1次,调整交流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成员1名,进一步增强环保工作力量。

四、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扬尘污染问题,9次交办铜梁高新区管委会整改均不彻底,南城街道对市级高空瞭望系统交办的346个火点处置管控不到位。

整改实施主体: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南城街道办事处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规范高新区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控尘措施到位;加强辖区露天焚烧火点管控并及时处置,有效降低火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铜梁高新区管委会

1.爱玛西南制造基地项目扬尘问题已整改完成,主体建设已完工,现场核查已落实建筑施工十项规定

2.对辖区社会投资类在建项目及政府投资类在建项目实施全覆盖综合检查,确保各在建工地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3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协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执法查处在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二)南城街道办事处

1.已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的露天焚烧管控专班,在街道党工委会、平安建设会通报火点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多次召开露天禁烧专题工作会议,对市级平台交办的每一起火点均在街道村(社区)书记群进行调度指挥,严格落实露天焚烧防控工作责任

2常态化多形式开展露天禁烧宣传工作,累计发放宣传单4.5万余份,禁烧插牌200块,宣传覆盖6.2万余人次。

3已成立南城街道露天焚烧专职劝导队,划片区进行管控,优化考核细则,落实奖惩机制,切实将巡逻管控落到实处。根据秸秆情况不定期组织村社区收运秸秆,截至2025年底已收运700余吨。20251—12月,南城街道市级高空瞭望摄像系统判定生物质燃烧91例,去年同期为346例,同比下降73.7%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4已印发南城街道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方案,落实村社区和专职队员的职责和考核办法。

五、部分镇级、区级河长巡河流于形式。督察发现大庙镇桂林河、平滩镇平滩河、安溪镇小安溪、土桥镇孔家河等河段长满水葫芦、水白菜、浮萍等水生植物,现场监测显示,土桥镇孔家河水质为劣V类,相应河长均未发现。

整改实施主体:区水利局(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大庙镇政府、平滩镇政府、安溪镇政府、土桥镇政府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续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河长履职更加务实。完成大庙镇桂林河、平滩镇平滩河、安溪镇小安溪、土桥镇孔家河等河段水生植物清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水利局

压实各级河长责任,通报河长巡河查河情况8次。

(二)区生态环境局

1已对大庙镇桂林河、平滩镇平滩河、安溪镇小安溪、土桥镇孔家河等河流水质开展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定期通报相关镇街,对不稳定达标的河流及时预警,要求镇街加强污染源排查、河道清漂等工作。

2对大庙镇、平滩镇、安溪镇、土桥镇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未发现排口异常问题。

(三)大庙镇政府

1清理完成桂林河大庙段河道水葫芦、水白菜、浮萍等水生植物共计130余吨。

2镇村河长积极落实巡河查河治河等职责,2025年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228个。召集桂林河沿线村社区干部36人集中开展摸排工作,更换2名河长及15块河长公示牌。对清漂作业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监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和垃圾分类宣传,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对散养家禽户进行再次宣传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

(四)平滩镇政府

1常态化完成本轮平滩河平滩段及支流清漂工作,共计清漂30余吨,安装拦河网等12处。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培植水生植物。

2召集镇村级河长、相关办所集中收看2025年生态环境警示片,各级河长积极落实巡河查河治河等职责,2025年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11个。召集平滩河沿线村社区干部52人集中开展摸排工作,更换3名河长及14块河长公示牌。

3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和垃圾分类宣传,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对散养家禽户进行再次宣传等。

(五)安溪镇政府

1常态化完成本轮小安溪河安溪段及支流穆家河清漂工作,共计清漂50余吨,安装拦河网等8处。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培植水生植物。

2召集镇村级河长、相关办所集中收看2025年生态环境警示片,各级河长积极落实巡河查河治河等职责,2025年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34个。召集小安溪河沿线村社区干部开展摸排工作,更换6块河长公示牌。

3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和垃圾分类宣传,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对散养家禽户进行再次宣传等。

(六)土桥镇政府

1常态化完成本轮孔家河土桥段清漂工作,共计清漂66余吨,清理河流两岸倒伏物3次。

2各级河长积极落实巡河查河治河等职责,2025年镇村河长累计巡河30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4个,更换2块河长公示牌。

3.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针对淮远河、孔家河流域,常态化开展辖区内规模种养殖企业巡查检查工作。

六、《铜梁区2024年重点区域秋冬季治气攻坚战强化工作方案》明确,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负责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但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的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至今未完成,仅实施了田间监测,同时对南城街道等镇街露天焚烧巡查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

整改实施主体: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单位),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各镇街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并投用;加强露天焚烧巡查监管指导力度,督促镇街落实露天焚烧巡查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农业农村委

1.已督促指导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并投

2.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开展日常巡查,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减少露天焚烧,改善大气环境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印发农事用火五不准宣传资料10万份;到村委检查露天焚烧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231日,已出动巡查人员722余人次,制止或通知镇街处理露天焚烧火点153起。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安排做好违规农事用火和违法露天焚烧管控工作

3.天气预警期间,严格按照污染天气预警应对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组织专人对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巡查管控处置,并按要求报告巡查情况。指导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区级执法权限下放要求,指导镇街开展好露天焚烧处罚工作。强化镇街监管,将镇街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压实镇街工作责任,对巡查发现的秸秆露天违法焚烧火点进行统计并及时通报。印发《关于开展野外用火和秸秆露天违法焚烧管理专项巡查的通知》,要求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专项巡查、宣传

(二)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已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七、部分镇街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不到位。大庙镇场镇文凤桥污水主管网旁生活污水直排沟渠,沟渠水体黑臭;巴川街道玉皇村1组玉龙山庄旁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太平镇垣楼村张文弟住家旁水体、新桥河管道旁水体水面长满水葫芦。上述黑臭水体均未纳入2024年整治范围。

整改实施主体:大庙镇政府、巴川街道办事处、太平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6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除大庙镇场镇文凤桥沟渠、巴川街道玉皇村1组玉龙山庄旁水体、太平镇垣楼村张文弟住家旁水体、新桥河管道旁水体黑臭。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生态环境局

1督促大庙镇、巴川街道、太平镇开展已整治水体巡查工作,保障水体整治效果。

2持续组织各镇街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工作。

3继续督促各镇街开展已完成治理水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水体及时进行整改。

4每季度对全区完成整治水体进行现场抽查,督促指导相关镇街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二)大庙镇政府

1排查问题点位黑臭水体来源为污水管网破损导致污水泄漏,更换破损污水管网110米、维修渗漏点3处,同时加强辖区污水管网日常巡查排查力度。

2清运淤积的黑臭水体到污水管网内,同时对点位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三)巴川街道办事处

已清理问题点位水面上的水葫芦及杂物,经检测水质达标。结合日常走访巡查,保证问题水面水质达标并长期保持。

(四)太平镇政府

已完成浮漂、水葫芦清理,并常态化开展巡查、清漂工作。

八、2024年以来,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区住房城乡建委、铜梁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施工扬尘问题52件,要求立行立改。但督察组现场核查厚生锂电池工地、凯盛君恒工地、国家电网应急库工程等4家工地依然存在挖掘施工未湿法作业、大量建筑渣土未覆盖、降尘喷淋系统未开启等问题,在落实施工扬尘管控十条措施上存在差距。

整改实施主体:铜梁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规范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控尘措施到位;严格渣土覆盖、湿法作业、降尘喷淋扬尘管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住房城乡建委

1.会同区城市管理局、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国有企业研判扬尘防控形势,进一步压实全区73个在建工地防尘责任。印发《2025年铜梁区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庆市铜梁区2025-2026年秋冬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逐一明确45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监管责任人

2.全区房屋市政工地配备降尘装置80余台,喷淋系统8600余米,覆盖裸土18万余平方米,26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安装视频监控。2025年以来,巡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770余次,督促扬尘问题整改,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3.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督促房屋市政工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向区城市管理局移交违法线索5

(二)铜梁高新区管委会

1.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社会投资类在建项目及政府投资类在建项目实施全覆盖综合检查,现场督促各在建工地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

2.现场要求在建工地立行立改扬尘污染问题,严格落实雾炮喷淋、覆盖裸土等控尘措施

3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协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对在建工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道路扬尘监管不严。督察组现场抽查龙腾大道、产业大道、巴岳山下道口3个入城脏车清洗点,均未运行;其中龙腾大道路口3分钟内有7辆重型货车带泥行驶。

整改实施主体: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委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脏车清洗设备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脏车入城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避免脏车带泥入城。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工作情况:

1产业大道清洗点因设备长期使用,部件损坏,经紧急抢修,对挡水板、底板以及部分喷头进行更换后已正常运行。巴岳山下道口清洗点因督察期间国道319线施工暂停使用,施工完毕后已正常运行。为确保清洗点运行正常,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清洗点日常巡查维护,实行每月2次水池清淤,现产业大道和巴岳山下道口清洗点均正常运行,龙腾大道清洗点因城区建设,点位选址已不符合交通运输管理要求,站点停用。

2区城市管理局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紧密合作,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针对建筑垃圾运输中的不密闭、带泥上路、遗撒、倾倒等顽疾,实施精准打击。通过对迎宾东路延伸段、龙腾大道、原乡大道以及北环路等重点路段的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重点点位设卡检查、深夜错时联合巡查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守门行动城管执法支队2025年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以来,出动执法人员7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1车次,严肃查处车辆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无证运输、未按规定线路运输等问题。区交通执法支队2025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余人次,执法车180余辆,对货车带泥上路、扬撒、超限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发现路面污染17次,督促当事人立即整改,查处100起超限案件,卸载3159吨,移交交巡警处理190

3通过线上监控视频抽查工地情况,警示提醒及时整改车身不洁、车辆冒装问题同时线下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上门指导、行政约谈、签订承诺书,提高工地人员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渣土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冒装撒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铜梁高新区管委会企业开展常态化扬尘控制执法检查工作,将检查情况及时移交铜梁高新区管委会。

4严格按照《铜梁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规范》《抑尘车作业管理办法》等相关作业制度进行机械化清扫作业,每日出动40余台机扫车、洒水车、抑尘车对产业大道、龙腾大道、西环路等重点道路进行机械化冲洗、喷雾降尘作业。5月集中整治以来,累计出动机扫作业车2000余车次、清扫保洁用水16000余吨。同时加强对车辆带泥上路行为的管控,查处带泥上路案件5

5加强建筑工地常态化巡查监管,督促建筑工地落实道路扬尘管控要求,召开城区建筑工地管理工作约谈会,城区23家建筑工地建设、施工、运输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组织传达了大气污染防控和建筑垃圾管理的最新文件要求,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下步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管理、工程渣土运输和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明确了要求,共23家单位现场签订了扬尘管控承诺书。

十、督察组组织检测机构随机抽测5家加油站,发现中石化铜梁城南加油站、铜梁区绿色洁能加油站等2家油气回收装置不合格。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督促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区生态环境局对中石化城南加油站、铜梁区绿色洁能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不合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

2.已督促区内43家加油站做好油气回收设施以及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油气达标排放

3.对2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开展监测,中石化城南加油站和绿色洁能加油站已达标。另发现重庆必加能源有限公司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不合格,已立案调查并督促整改。

十一、20231228—31日铜梁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11家企业中,重庆展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尊越家具有限公司、重庆科庆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应对措施要求。

整改实施主体: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属地镇街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4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宣传动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应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经济信息委

1区经济信息委积极开展企业走访,利用企业服务专员模式,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关于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开展2025年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专项工作,推动镇街、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企业逐一上门指导,认真告知企业负责人13项责任清单内容,指导企业对照13项责任清单内容认真自查自纠

2开展企业走访,利用企业服务专员模式,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修订《铜梁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持续开展转型升级扶持、绿色发展扶持,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技术升级,推动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节水型企业。

(二)区生态环境局

1走访重庆强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茂茂(重庆)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重庆新申世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欣新志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睿优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宝丽佰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管理咨询服务,向企业进行环保法规政策宣传,指导企业落实好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减排应对措施

2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加强了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求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认识,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厂一策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执法人员每日调度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发现异常及时处置,现场检查时督促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确保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3.督促318家企业完成2025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

(三)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及镇街

1.重污染预警期间,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分组对辖区内涉气企业巡查,摸排减排情况

2铜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点对点电话通知辖区涉气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相关要求,传达涉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

3铜梁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帮扶指导企业落实正常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十二、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不高,铜梁区仅有1家地方B级和2家地方绩效引领企业,水泥、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砖瓦窑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均未达到绩效分级国家AB级水平。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铜梁高新区管委会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建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不少于2家,持续推进企业环保绩效评级BA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生态环境局

1.积极推动具有升级潜力的企业开展绩效评级,目前重庆海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已提交AB级申报资料,并通过专家审核。

2.印发《铜梁区铸造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鼓励铸造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创BA,通过综合整治提升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评级,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重庆铜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新厂正在按照B级及以上绩效指标进行升级改造。

(二)铜梁高新区管委会

已对园区180余家重点涉气企业进行宣传和培训,帮扶多家企业开展BA”工作。

十三、中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京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均未达到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整改实施主体:区经济信息委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督促中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京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整改,达到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鼓励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和京碳素材料有限公司焙烧炉煅烧炉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指导中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号焙烧炉电极生产工艺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

2重庆和京碳素材料有限公司、重庆中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312日、2025724日通过现场验收。

十四、重庆鑫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6个使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工程项目治理进度缓慢。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铜梁高新区管委会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督促6个使用中央资金项目企业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申报方案进行废气治理升级改造,顺利通过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重庆颖磊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森凯康洪汽车零部件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鑫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贵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元昊科技有限公司等废气深度治理项目已通过专家验收。

2督促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的重庆北源玻璃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尽快完成中央资金项目建设,提交验收资料。

3.加大巡查频次,20257月当月完成24家投产企业现场排查,同时每季度召开环保工作培训会,提高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并通过委托环保管家提供专业指导帮扶,有效提升企业废气治理成效

十五、按照《重庆市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铜梁区应在2023年底前完成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设置,但该项工作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完成。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

整改目标:202512底前,科学划定铜梁区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不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结合城区路网结构、物流需求及敏感区域分布,科学划定开展高排放限行区域并制定铜梁区城区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通过电子卡口抓拍,严查严治高排放车辆、货车等重点车辆违规闯禁行为。强化城区限行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对在城区通行的货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检查一辆,重点检查是否有货车禁区通行证或电子通行码、是否按照通行证或通行码上的时间线路通行等情况。2025年,查处货车违规闯禁338

2.已对限行区域提醒标志进行排查,暂未发现缺失遗漏情况

3.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宣传限行通过;通过货运企业管理群、日常安全例会等,积极向运输企业宣传高排放限行区域等内容,引导货运企业规范通行;通过两微一抖平台发布限行通告3

十六、重庆龙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对超标车辆未维修、只收取检测费就上传信息的问题。

整改实施主体:区交通运输委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3月底

整改目标:确保车尾气治理检测数据不合格的超标车辆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降低环境污染,促进铜梁区汽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已督促重庆龙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尾气治理专业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调试,并将设备送至专业机构完成校准和测试,确保检测仪上传数据与实际排放情况一致。目前,设备运行正常,上传数据真实、准确,维修过程可追溯。

2已组织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的技术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升技术人员系统操作熟练度。

3强化维修企业行业监管,完成督导企业31家,其中一二类维修企业8家,三类维修企业20家,摩托车维修3家。

十七、督察组现场随机对重庆市欣颖运输有限公司、重庆佳耀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等单位19辆重型柴油卡车进行检查,发现其中14辆存在垫高温度传感器破坏污染控制装置的情形。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委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6

整改目标: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监督管理,确保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控制装置正常运行,尾气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区生态环境局在超限站、工业园区等重点路段对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检查,暂未发现有破坏尾气污染防治装置违法行为,对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告诫不得破坏尾气污染防治装置,确保正常添加尿素。

2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交通运输委召开重点运输企业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整治会议,全区重点运输企业参加。会上,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企业解读和宣传尾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要求各运输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柴油货车的管理,确保尾气污染防治装置正常,尿素正常使用,相关情况在区生态环境局公众号发布。

十八、按照《铜梁区十四五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铜梁城区华夏康城、白土坝片区应于2022年完成污水管网改造,目前仍有10余公里混接、错接、混流的雨污管网尚未动工。

整改实施主体:区住房城乡建委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12

整改目标:加快实施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完成城区剩余片区约10公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已完成铜梁城区华夏康城、白土坝片区污水管网改造11.7公里

2.已完成管网详勘排查,正在实施白土坝片区管网改造工程。目前已储备8个项目,拟包装实施铜梁区城区排水防涝改造及应急能力提升工

十九、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果不佳,侣俸镇农贸市场附近多处污水管网破损,生活污水进入侣俸河;平滩镇在晴天仍有生活污水从雨水排口溢流进入平滩河。

整改实施主体:侣俸镇政府、平滩镇政府(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9月底

整改目标:补齐设施短板,完善管网运维管理机制,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侣俸镇政府

1完成池水河农贸市场附近雨、污水管网排查,制整改方案。

2开展雨污混流定点修复工作,对老下街靠小学桥边污水下河进行整治,对龙兴街破损雨水管网进行修复;疏通清掏污水管网疏通井10座,管道290米;开展雨污混流整治,更换管道20米,整治1个雨水井;完成池水河农贸市场溢流口上游管网整治,目前污水溢流的现象。

3建立长效机制,镇、社区干部对雨污管网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治。

(二)平滩镇政府

1完成全面排查平滩北街(平滩河滨河路)管网破损点制定整改方案。

2.对平滩镇滨河路管网破损点进行整治,并开展常态维护及日常巡查

(三)区住房城乡建委

已会同平滩镇、侣俸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污水管网运维情况,督促镇工作人员加强监管,确保生活污水不溢流。

二十、土桥镇大磨村、庆林村、荷和原乡等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水量偏低,存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现象。

整改实施主体:土桥镇政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6

整改目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土桥镇政府

土桥镇20256月底前对全镇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大磨农民新村污水处理站过滤网堵塞旧市坝场镇污水管网破损,均已完成管网修复工作

(二)区生态环境局

1督促土桥镇持续做好辖区农村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排查管护工作。

2组织各镇街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工作,每月通过一表通报送日常巡查管护情况。

3已对辖区农村污水处理站开展现场巡查抽查,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站日常运维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4区生态环境局已收集汇总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已对全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十一、太平垃圾填埋场未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对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填埋场直排废水和地下水开展总铜、总锌、总铅、总镍4个污染因子和挥发性酚类、镍、铍3个污染因子监测工作。填埋场运行期间导排管出口处污染监测井、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监测频率未达到规定监测频次;地下水监测指标超标后未严格执行重新监测的规定。

整改实施主体:区城市管理局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7

整改目标:按照最新技术标准要求,完善污染因子的监测并按照规定频率对导排管出口处污染监测井、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开展监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已开展常态化检测,对填埋场直排废水和地下水增加完善总铜、总锌、总铅、总镍、挥发性酚类、镍、铍等指标的监测,监测指标已全覆盖

2已按照最新要求频次开展监测,无组织废气、废水每月监测1次,地下水排水井每周1次,污染扩散井、污染监视井每1次,本底井每月1

3监测指标异常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按要求重新监测

二十二、20247月,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铜梁区境内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等4条干支流共布设的55个水质加密监测点位,有32个干支流断面先后出现水质超标问题。现场监测二坪镇淮远河众志桥、南城街道淮远河黄泥堡、东城街道石坝滩、巴川街道巴川河等加密监测点位水质为V类。

整改实施主体: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巴川街道办事处、蒲吕街道办事处、二坪镇政府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12

整改目标:加大巡河查河治河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有效改善河流水质。完成龙门桥至风雨廊桥沿河污水主干管破损点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水利局

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职责,通报河长巡河查河情况8次。2025年以来,督促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流域相关镇街加强巡河查河问题排查

(二)区生态环境局

1对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等4条干支流水质开展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定期通报相关镇街,督促指导水质较差的镇街开展问题排查,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善河流水质。

2持续加强大庙镇、平滩镇、安溪镇、土桥镇辖区入河排污口监管,已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8次。

(三)区住房城乡建委

完成龙门桥至风雨廊桥沿河两岸约10公里污水主干管破损渗漏点修复工程。

(四)铜梁高新区管委会

定期巡查小安溪河、淮远河等入河排污口,通过内窥镜、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精准排查并及时处置雨污管网破损堵塞等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五)巴川街道办事处

已督促清漂公司对辖区流域进行常态化清漂作业,并对入河竹木进行砍伐,经镇村两级对流域附近走访,未发现农户散养家禽,安排专人不定期清理流域岸边白色垃圾。

(六)蒲吕街道办事处

加强巡河,20247月至今镇村级河长共巡河873次,发现整改问题67个;利用巡河、开会等时间向沿河农户做好宣传,严格做到家禽圈养,劝导河边钓鱼爱好者及时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

(七)二坪镇政府

已督促清漂公司对辖区流域进行常态化清漂作业,并对入河竹木进行砍伐,经镇村两级对流域附近走访,未发现农户散养家禽,安排专人不定期清理流域岸边白色垃圾。

二十三、已关闭并修复的重庆市铜梁区涪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场,存在部分生态修复区域被废弃工程机械压占约3000平方米,造成二次损毁;重庆市奇硕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场部分生态修复区域树木存活率低。

整改实施主体: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蒲吕街道办事处、石鱼镇政府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12

整改目标:完成重庆市铜梁区涪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场、重庆市齐硕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场问题整改。加强废弃矿山修复后期管护,确保生态修复成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在全区开展铜梁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回头看工作,发现维新镇、永嘉镇、双山镇、西河镇等5处矿山存在苗木死亡、安全警示标识缺失问题,已采取补种苗木、浇水、安装警示牌等方式完成整改。

2联合林业局、蒲吕街道、石鱼镇等单位督促原矿山业主采取清除废弃物、补种苗木、浇水施肥、清拣砾石、安装警示牌等方式完成整改。已督促业主浇水、施肥等方式加强修复后期管护,避免高温天气导致苗木死亡,保障修复成效。

(二)区林业局

开展现场技术指导3次,督促原矿山业主强化裸露坡面植被修复管护,沿着边坡穴植油麻藤或爬山虎,回填疏松、透气性良好的土壤,在边坡坡面撒播白茅草籽,定期给植被和苗木施肥、浇水、除虫,加强后期植被管护。目前已完成裸露坡面整治。

(三)蒲吕街道办事处

督促相关责任人对重庆市铜梁区涪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场生态修复区域内因堆放废弃工程机械造成的二次损毁进行整改,工程机械已撤出场地平整完毕并已完成复耕,定期巡查作物长势良好。

(四)石鱼镇政府

重庆市齐硕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场业主于20253月对死亡的植株进行补植。配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定期巡,目前植被正常。

二十四、巴岳山西温泉市级风景名胜区内石鱼镇2户宅基地合建房屋超规划许可用地面积60平方米,修建院坝等附属设施占用基本农田约700平方米,石鱼镇政府分别于20233月、20236月就占用基本农田和未经批准建房对该建房责任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至督察进驻时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实施主体:石鱼镇政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66月底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处理超规划许可用地面积问题,恢复修建院坝等附属设施占用的700平方米基本农田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工作情况:

1.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石鱼镇对2户宅基地合建房屋现状进行测量,合建房屋用地面积258.02平方米。

2.已联系区农业农村委执法支队到现场指导整改工作,并下发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尽快完成整改。

3202512月,由石鱼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和区生态环境局对业主进行指导,完成了约700平方米基本农田的复垦工作

4常态化开展镇辖区内自然保护地巡查工作。

二十五、铜梁区土场建筑垃圾处理场未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CG059—2021)要求,设置消防、安全警示、场内扬尘控制、进出口冲洗、围墙或硬质密闭围挡等必要设施,未建立建筑垃圾入场量记录及其与工地产量的对应台账。

整改实施主体: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单位),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12

整改目标:完善土场建筑垃圾处理场设施,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场管理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建设,实现建筑垃圾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全链条闭环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严格按要求建立渣场渣土收纳和处置台账;督促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严格按要求建立渣土产生及运输台账,强化台账的日常监管和检查;配合业主单位认真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弃土场运行期间管理。

2区城市管理局召开城区建筑工地管理工作约谈会,城区建筑工地建设、施工、运输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会上组织传达建筑垃圾管理的最新文件要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管理、工程渣土运输下步工作明确了要求,落实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管理方案以及运输台账等建立。

3针对渣场缺少硬质围挡、消防、安全警示、扬尘控制、进出口冲洗设施的问题,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于411日组织施工单位按要求增设硬质围挡对渣场周边进行全封闭,完成道闸、监控安装调试,确保监控系统使用正常。同时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语等安全措施,已完善喷淋设备、进出口冲洗池、污水截流等管理设施,现场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418日完成现场验收、投用。

4加大对建筑渣土运输车冒装漏全过程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日常车巡与专人值守相结合,密切布控,敏锐执法,对工地出入口渣土车辆违法运输等行为严防死守,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建立好运输台账。

二十六、区城市管理局审批不严,在该场地未达到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发放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整改实施主体:区城市管理局

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建筑垃圾审批全过程监管规范行政审批流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工作情况:

1. 区城市管理局已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更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材料目录清单并制定一次性告知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审批;对于每个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多次到现场进行核实,确保审批的真实性和现场的规范性。

2区城市管理局不定期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巡查,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应用已在渝快办和渝快政两端上线,所有办理工程渣土有关行政审批的企业必须通过渝快办进入工程渣土治理利用提交资料,审批人员才会受理该项许可,通过该平台可以随时调取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实时监控,实现了对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动态监管。

3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审批科、综合执法支队,环卫所相关工作人员赴市城市管理局专题学习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应用及建筑垃圾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收集相关典型案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强化警示作用。

二十七、按照《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区域耕地周边涉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459号)要求,铜梁区重点区域耕地周边涉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任务应于2024年底全面完成,但截至202411月完成率仅为34%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完成铜梁区重点区域耕地周边涉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按市级部门要求完成铜梁区重点区域耕地周边涉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任务。

2根据排查结果,协同第三方排查单位完成重点区域耕地周边涉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一村一档工作资料。

二十八、应于202412月完成的铜梁县弘源精细锶业有限公司固废渣场环境整治项目,目前尚未完成设备安装;重庆中昊集龙锶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废渣场环境整治项目尚未完成防渗膜铺设,工程进度滞后。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土桥镇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验收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5

整改目标:完成铜梁县弘源精细锶业有限公司和重庆中昊集龙锶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废渣场环境整治项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工作情况:

1已于20252月完成铜梁县弘源精细锶业有限公司固废渣场环境整治项目,并于2025320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已于20252月完成重庆中昊集龙锶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废渣场环境整治项目,并于2025320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加强已完成整治的2个固废渣场日常巡查,持续做好渣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等工作


附件2

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20241118日至122日,重庆市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5224日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区处理。

铜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据调查的事实,依纪依法依规对2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1人;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其他处理2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露天焚烧管控不力,对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问题

我区农业农村委对露天焚烧管控不力,20241月至10月,市级高空瞭望系统发现铜梁区露天焚烧火点超过364个,其中南城街道346个,但该街道主动巡查发现仅54个,超过30分钟未扑灭35个。

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副书记赵光友批评教育,责令李刚向区纪委作书面检查。

二、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至今未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至督察时仍未完成,进度严重滞后。

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副书记赵光友批评教育,责令李刚向区纪委作书面检查。

上述生态环境问题反映出区农业农村委对露天焚烧管控、秸秆综合化利用项目建设上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有关领导干部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深刻。全区务必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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