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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时间:2025-01-02 来源: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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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160070 铜梁区林业局2023年破坏杨乐村长江防护林;涪江存在渔船非法捕捞,有人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 铜梁区 土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铜梁区林业局2023年破坏杨乐村长江防护林问题不属实。经查,2023年杨乐村未实施任何林业工程项目,仅区林业技术指导站(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2022-2023年在杨乐村国有林区实施红豆树市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40亩(含林区作业便道2.6亩)。
2.涪江存在渔船非法捕捞,有人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涪江铜梁段存在1起非法捕捞的行为和2020年前安居镇曾经发生过非法捕杀行为,均已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加强非法捕捞、猎捕野生动物巡查监管,严厉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 该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其中1个问题部分属实、3个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区林业局:为全面抓实问题举一反三,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群众共同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要强化巡查保护,抓好问题发现与闭环整改。三是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筑牢齐抓共管大抓保护良好格局。2.区农业农村委:一是开展问题核实,通过对涪江高楼、安居段进行现场巡查,查询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在涪江江段6个点位的预警记录,以及向高楼镇、安居镇分管负责人、护渔人员了解情况,未发现近期在涪江铜梁段有渔船进行非法捕捞的情况。同时,通过查询2021至今渔政非法捕捞案件办理情况,发现2022年涪江铜梁段存在一起非法捕捞的行为,涉案人员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该案已于2023年1月28日办结。二是开展日常巡查。接群众投诉以来,在涪江铜梁段干支流等水域与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开展联合禁渔巡河2次,与区公安局开展联合禁渔巡河5次,单独开展禁渔巡河10次,开展涉渔执法检查23次。同时,安排护渔人员对涪江安居、高楼段开展常态化护渔巡河工作,护渔人员每日上午、下午、晚上各时段沿江进行3次日常巡查,每人每月开展巡查不少于66次。通过陆上和水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禁渔巡查,未发现近期涪江铜梁段存在非法捕捞的情况。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坚持禁渔巡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持续对广大群众开展十年禁渔普法宣传。通过“农业执法普法‘小板凳服务队’”走村入户的方式在巴岳村、双永村、洋海村、龙潭社区等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次,与区检察院在安居镇码头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次,不断提升涪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增强群众长江十年禁渔意识。 已办结
2 X3CQ202406040033 1.1992年修建安居水力发电站时,所挖渣土倾倒涪江黑石盘河道,占去河道50余米宽,造成对岸杨乐村6个社130余亩耕地流失。2015年又在拦河大坝下河道中非法修建扩建工程(水力发电站),在施工中所挖渣土再次倾倒涪江河道,严重阻碍行洪。
2.安居镇杨乐村林业项目砍伐程序违法,下达虚假砍伐证。
3.红蝶锶业存在渣场问题。
4.红蝶锶业废渣的堆放严重阻碍行洪,造成洪水不能正常分流及“8.21”洪灾。
5.铜梁区涪江、琼江、小安溪及淮远河等江面存在自用船(渔船),船白天停在江边,晚上深夜进行偷捕。
6.5月26日至27日巴川河河面上漂满粪壳壳,指派垃圾打捞工开动机器加大码力满河搅动,把漂浮的粪壳壳搅烂沉入河底。
铜梁区 生态 1.关于1992年修建安居水力发电站时,所挖渣土倾倒涪江黑石盘河道,占去河道50余米宽,造成对岸杨乐村6个社130余亩耕地流失。2015年又在拦河大坝下河道中非法修建扩建工程(水力发电站),在施工中所挖渣土再次倾倒涪江河道,严重阻碍行洪。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重庆龙珠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实施安居电站扩建工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方案要求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中在距左岸约100米处设置了围堰及临时便道,未超过设计范围,未将弃土倾倒入涪江河道中,且完工后及时按要求对围堰及临时便道进行了清除处置,不存在“龙珠电力公司在修建水电工程时没有依法采取水土保持的措施”的问题。
2.关于安居镇杨乐村林业项目砍伐程序违法,下达虚假砍伐证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于2022年9月中下旬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项目涉及采伐蓄积量,赓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采伐作业并与原规划设计单位联系,进行了补充设计,增加了采伐蓄积量,并于9月底报区林业局进行采伐许可审批,区林业局赓即按程序办理采伐证,获得采伐许可后,项目才继续开工。
3.关于红蝶锶业存在渣场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蝶锶业)原渣场位处涪江边,当时租用向山村5社滩涂空地(非耕地)50余亩作为渣场用地,并一次性支付了租用土地费用。该渣场建有防扩散堡坎等设施,已按规定封场,并实现覆土绿化。渣场综合治理于2019年12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8月2日竣工,并形成《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渣场综合治理竣工报告》于2020年8月21日通过了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的验收。2024年6月7日,现场调查核实时,该渣场坝体完好,渣场四周无渗滤液产生,渣场植被长势良好,暂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
4.关于红蝶锶业废渣的堆放严重阻碍行洪,造成洪水不能正常分流及“8.21”洪灾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1998年涪江铜梁段发生“8.21”过境洪水,涪江潼南小河坝水文站实测洪峰流量约18600立方米/秒经查阅《铜梁县水务(农机)志》(1986-2005)。本次过境洪水是由于涪江上游强降雨导致,沿江的安居镇、少云镇、高楼镇等镇均有不同程度受灾,属于自然灾害。2018年6月,铜梁区水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渣场防洪安全隐患开展综合评估,形成了《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渣场防洪安全隐患评估报告》,其结论为渣场基本不会对涪江防洪能力造成影响。
5.关于铜梁区涪江、琼江、小安溪及淮远河等江面存在自用船(渔船),船白天停在江边,晚上深夜进行偷捕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5〕38号),对乡镇自用船进行管理,由区交通运输委开展业务指导,各镇街对本辖区内自用船进行监管,做到规范管理。同时,区农业农村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打击工作,做到查办一起,处理一起,经现场核查暂未发现“三无”船舶“白天停在江边晚上深夜进行偷捕”的行为。
6.关于5月26日至27日巴川河河面上漂满粪壳壳,指派垃圾打捞工开动机器加大码力满河搅动,把漂浮的粪壳壳搅烂沉入河底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5月25日晚暴雨后巴川河铜梁一中、华夏康城附近河面确有泥块状黑色漂浮物,泥块状黑色漂浮物为河底淤泥上翻。5月26日,巡河人员发现巴川河河道表面存在漂浮物,区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船只进行例行清漂,并不存在“指派垃圾打捞工开动机器加大码力满河搅动,把漂浮的粪壳壳搅烂沉入河底”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加强林木采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
2.督促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持续做好渣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监测,尤其是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消除渣场环境安全隐患。
3.确保巴川河治理措施取得实际成效,持续稳定消除黑臭水体。

一、区林业局:该项目下达虚假砍伐证问题不属实,砍伐程序违法问题属实。接到问题反映后,区林业局立即派人展开调查,于2024年6月7日受理案件。经查,未批先伐情况属实,区林业局于2024年7月3日下达处罚决定书。 二、区生态环境局:经调查处理,红蝶锶业渣场问题已于2024年6月7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安居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督导核查,目前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后续将督促企业持续做好渣场的日常管理护,定期监测,尤其是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渣场环境安全隐患。 三、区住建委:1.今年11月完成了巴川河铜梁一中、华夏康城、城南桥等河段约2公里河道淤泥清理工作,共清理淤泥2.1万吨,使河床中积压的底泥得到及时清除,有效提高河道水体自净能力,促进形成健康的水生态环境。2、加大小北海生态补水,区住房城乡建委与龙泽水务公司签订补水协议,每日补水5小时,补水量约2万吨,有效提升巴川河生态基流。3、加大对巴川河铜梁一中、华夏康城附近河段漂浮物及岸线垃圾清理频率,配有清漂作业人员16余人,小型清漂保洁船15艘、垃圾运输车1辆、巡查车1辆,2024年1-11月巴川河共计出动清漂人员1453人次,打捞船次1824船,打捞水面漂浮垃圾283.3吨。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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