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
整改实施主体 |
区林业局、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
|
整改任务概述 |
生态保护修复不力 |
|
整改情况 |
1.区林业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持续深化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协调机制,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线索核查处理工作。 2.区林业局常态化落实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依法处理违规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行为。 3.区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4.2025年6月底前,区水利局开展涉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再排查,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生态流量日常监管。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1.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持续深化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协调机制,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线索核查处理工作。 2.区林业局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日常性巡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破坏自然保护地问题。 3.区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4.区水利局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检查15次,各电站按照要求进行生态流量泄放,未发现因生态流量泄放不足导致河流断流现象。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蒋孝峰45363465电子邮箱:tlhbdcb@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