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3〕35号),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三个类别。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项目类型。面上项目财政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市杰青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主要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技术布局、技术选择、技术路径等技术预见研究,或者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展与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商业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体制机制等制度创新研究,着力强化决策咨询服务。包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财政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20万元。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坚持应用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注重产学研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可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实施方案,以重大(重点)专项方式实施。面上项目财政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100万元—500万元;重大项目资助标准为1000万元—3000万元。具体资助标准根据当年预算安排确定,在项目申报指南中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