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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服务基础项目补贴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5-07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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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实行火化的,补贴金额不超过750元。

2.本市户籍的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实行火化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

3.在本市行政区域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的捐献人(不限户籍),遗体实行火化的(遗体捐献人除外),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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