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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安葬补贴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5-07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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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实行火化的其骨灰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

2.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捐献人,死亡后实行火化的其骨灰,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

(二)葬式认定及补贴标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通过认定的《重庆市节地生态葬式认定名单》。逝者骨灰采用名单中的以下葬式安葬的,给予补贴。

1.骨灰立体安葬(以格位安放骨灰的立体安葬形式),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

2.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深埋,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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