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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领域相关政策解读——区气象局局长何杨

时间:2026-08-18 来源: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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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项目必须向气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按照国发〔201639 号改革要求,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由住建部门统一监管,气象部门不再受理该类项目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未经审核、竣工验收的项目,严禁投入使用。

二、自媒体能否自行发布预警信息?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国灾害性天气警报、公众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发布。自媒体、非官方APP等渠道发布的非法气象信息,很容易误导公众、引发恐慌,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无法保证,还请市民务必仔细甄别,同时气象部门对违法发布相关信息的主体,进行处罚。

三、广大公众如何识别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为蓝、黄、橙、红四个等级,预警信息会随天气变化实时更新、升级、解除。红色为最高级别,代表未来6小时累计降雨量超200毫米或1小时降雨量达90毫米,灾害风险极高。当接到暴雨预警信号,特别是红色预警信号时,要立即停止一切户外活动,远离低洼积水、河道、边坡等危险区域,不得冒险涉水通行。

同时认准气象官方渠道的预警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范、安全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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