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区政府会议及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办理区政府往来电文,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六)根据区政府决定和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信箱)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外事工作,承办全区重要的外事接待工作。
(十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职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科。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对内对外、向上向下及与周边区县政府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文电、信函、报刊等的登记、分送、交办、催办工作;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及其他领导同志召开的大型会议的通知、签到、反馈等会议联络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电子公文上传及下载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材料的印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办的党建及党风廉政、组织、宣传、群团工作。
(二)公文科。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负责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的机要保密、档案等方面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印章和介绍信管理;负责办公室部分综合文字材料起草,牵头制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办公室党组的文、会、事等。
(三)信息科。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信息;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信息以及社会公众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内部信息刊物的编发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四)秘书一科。负责联系区政府区长、常务副区长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等综合性大型会议和活动的方案起草、议题收集、组织筹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编发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议题、材料报送工作。
(五)秘书二科。负责联系区政府副区长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副区长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组织、议题收集、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六)值班室。负责处理各部门、镇(街道)以及人民群众报告和反映的突发事件信息、稳定信息、预警信息和其他信息,按照程序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报送;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指令;负责群众投诉的接待和联络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值班电话的接听、处置及值班手机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的安排、上报、检查和总结工作。
(七)区长公开电话(信箱)办公室。负责区长公开电话受理、公开信箱办理工作;负责区长公开电话(信箱)的记录、转交办、督办、回复、汇总统计与归档工作。
(八)督查室。承担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牵头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政府办内部年度绩效目标的管理、考核工作。
(九)职能转变协调科。承担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有关工作;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工作;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行政后勤科。负责区政府办的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室的统筹安排及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