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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533W/2022-00054
  • 铜水函〔2022〕54号
  • 水利、水务
  • 公告公示
  • 铜梁区水利局
  • 有效
  • 2022-06-08
  • 2022-06-15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5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15
字号:

铜水函〔202254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50号建议的复函


郭凤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自来水纳入铜梁龙源乡镇供水公司统一管理的建议》(第35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推进城乡供水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用水质量,由区财政出资收购镇街私人水厂,同时将过去集体性质的镇街水厂全部变更登记为国有性质。同时,区政府与市水投集团于201811签订《铜梁区镇街供水整合合作协议》,由区龙泽水务公司全资组建铜梁龙源乡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除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和土桥镇外,其余24个镇街的场镇生产、生活用水。龙源公司下设“五个供水片区”(虎峰片区、旧县片区、平滩片区、少云片区、永嘉片区),有收费营业点6个、乡镇供水车间13个,生活用水价格执行2.7/吨,非生活用水价格执行3.2/吨。目前,各镇街场镇供水基本实现企业化运营管理。

二、我区农村供水现阶段管护制度

我区农村供水工程目前执行“企业+政府+村社”管理模式,区龙源乡镇供水公司主要负责场镇及延伸到村社主管网的运行维护,各镇街负责辖区内的供水安全,各村社负责各自村内用水安全。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有人管、有钱管,今年,我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研究出台了《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从法律层面规范保护农村供水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让相关工作能有所遵循,更好落到实处。办法中明确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区负总责、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产权为村集体资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各村成立农村饮水用水户协会,建立村民自治章程,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工作。鼓励制度健全的村将管网延伸工程总表后的农村供水管网和设施设备有偿委托给符合条件的供水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农村饮水用水户协会可结合本村实际聘用专职水管员1名或多名,水管员岗位属于公益性岗位,经区卫生监督部门和区水利局培训后,持健康证和上岗证从业。同时,做好农村管网运行管理资金保障,区财政负责落实维修养护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460万元,并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镇、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由区水利局在区级维修养护基金中给予部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公里供水管网700/年,包含水管员工作经费、管道日常维修费用及抄表劳务费用。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推进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持续完善农村供水管护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制定和水费收缴机制,提高供水设施运行保障水平和村民用水满意程度。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局长李琼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268日  

联系人:胡鑫联系电话:13996694407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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