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交通函〔2024〕107号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53号建议的复函
朱曾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交通出行管理的建议》(第15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区交通运输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发展城镇公交13条,服务农村地区的公交车辆102辆,覆盖旧县、安居、少云、太平、虎峰、石鱼、土桥、庆隆以及巴川、东城、南城城乡结合部等12个镇街;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区内共有三家农村客运经营企业,配置120辆农村客运车辆。区财政对服务农村地区的公交车、农村客运车辆按相应标准给予财政补贴,2023年发放区级补贴资金近3500万元。
随着农村地区人口结构变化、小型汽车和电动三轮车入户,农村地区居民出行需求和方式出现了结构性变化,由此导致了农村客运市场在近几年内呈现急剧下降的态势,农村客运车辆收支不平衡进而导致运力缩减。
下一步,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出行需要,区交通运输委将持续指导客运企业通过区域经营、线路延伸、客运包车,开行隔日班、周末班、节日班或赶集班以及预约响应等固定与非固定方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出行,加大农村地区打非治违执法力度,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积极探索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行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优惠乘车服务;结合上级部门农村客运补贴政策调整情况,及时申报调整区内农村客运补贴政策,做好农村客运经营的基础保障和经营监督,在提高农村客运经营积极性的同时努力提升农村客运经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吴别审定,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袁厚泉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春霞,联系电话:19122677134,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