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5〕83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18070200号建议的复函
蒋和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复“7·13”洪灾损毁农田和沟渠的建议》(第18070200号)收悉。经与区水利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关于“落实资金补助,早日修复被损坏的排水沟渠和农田”的建议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近期印发的《关于分区域研究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结构的通知》精神,聚焦解决生产障碍性因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建一块、成一块要求。区农委在2025年“两重”项目申报中,已将华兴明月片区作为储备项目,“7·13”损毁的农田和沟渠纳入了该项目集中建设中。在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和要求后,该项目现已完成了可研、初设、概算及方案评审等前期工作。后续我委根据市级任务及资金下达情况,将储备项目华兴明月片区进行申报,并对损毁的排水沟和农田进行修复,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便和安全隐患。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锋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刚;联系电话:189960648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