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5〕84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18070208号建议的复函
李俊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部分农村机耕道路的建议》(第1807020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到镇街,对因无机耕道造成耕地撂荒且面积较大耕地区域,在群众自愿提供土地的情况下,建设一批收割机道路”的建议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近期印发的《关于分区域研究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结构的通知》精神,聚焦解决生产障碍性因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建一块、成一块要求。目前我区对2025年已申报了5个项目,涉及7镇19村,共计5.28万亩,总投资约1.32亿元。其中安溪大庙片区在本次实施范围内(大庙龙岩片区为储备项目)。该项目计划2025年9月全面开工建设,2026年9月底前完工。目前已完成项目的可研、初设、概算等前期工作。
二、关于“由于群众承包地一般比较分散,一条需要建设机耕道的区域涉及很多家庭,需要统一组织实施,由镇街统一组织实施”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为了改善或消除限制性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的建设活动。因我区没有设置承接农田建设的土地整治中心(事业单位),经请示区政府,2025年项目由区龙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与项目镇街达成代建协议,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锋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刚;联系电话:189960648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