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预警信息

  • 11500224450629762C/2024-00267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告公示
  •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
  • 2024-12-19
  • 2024-12-19

铜梁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发布日期:2024-12-19
字号:

铜梁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预测12月19—25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将出现区域性、长时间、大范围、高强度污染过程,截至12月18日17时,主城都市区部分区空气质量已出现中度污染,部分区有小时重度污染风险。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重庆市铜梁区重污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规定,区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铜梁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2024年12月19日零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执行黄色预警各项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及时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相关疾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其他等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实现减排。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生活源减排措施。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8—18时)应避免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确需施工的应实施精细化管控,使用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依法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依法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煤、焦、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以及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

其他减排措施。依法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三、倡导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适当调高、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