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2〕133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定期排查归集制度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重庆纳入了全国第二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并同步纳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根据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定期排查归集制度及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1〕1722号),请相关单位按季度对本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排查、归集,对违规事实清晰或已查实的案例,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送我委。
一、案例归集范围
(一)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三)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有关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国家层面已经通报的案例,密切关注类似情形,结合执法检查、工作督查、市场主体举报投诉等多种渠道掌握的情况,按季度对本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排查、归集,上报的案例,应确保违规事实清晰或已查实。
(二)对已查实的案件,需同步将纸质件报送区发改委408室。
附件: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序号 |
部门 |
案例情况描述 |
类型 |
目前进展 |
整改方案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报送单位 |
联系方式 |
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