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2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结合铜梁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众耕宝”全域全流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供宝宝”稳产保价的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和“共裕宝”简易便捷互助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打造新时代为农服务“吉祥三宝”,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区为农服务中心,组建区农合联、6个镇(街道)农合联和2个产业农合联。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30万亩次以上,依托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农村流通网点53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10亿元以上。
到2027年,全区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产业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覆盖组建镇(街道)农合联28个、产业农合联10个以上,建成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16个以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60万亩次以上,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农村流通网点213个以上,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15亿元以上,建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重点工作
(一)建载体搭平台,推进“三位一体”改革落地。
1.规范农合联运行。依规健全区农合联章程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吸纳辖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入区农合联。调剂使用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云龙街143号为区农合联常驻办公地,设立区农合联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成立镇(街道)农合联,会员包括涉农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可入驻区农合联,探索建立常态化服务沟通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民政局、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农合联)
2.建好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区、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以基层供销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组织镇(街道)农合联会员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3.分类完善服务功能。区农合联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推动区内各类主体横向联合,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工作。区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镇(街道)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与区农合联的通用性服务共同形成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二)创模式建机制,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4.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采取“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鼓励区供销联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合作,通过投资、参股等方式创办“强村公司”。区农合联建强专业代账队伍,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委要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账的监管,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权地)、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基层供销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供销联社、区农合联、各镇街)
5.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区、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上下贯通,并与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区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用物资等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区农合联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扎实推进网约农机服务,并开展油料自供、机手培训等配套服务。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区供销联社全资或控股的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2个以上。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要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6.创推“众耕宝”三方共耕为农服务模式。通过网约农机、农业生产托管、三方共耕共作等方式开展“众耕宝”全域全流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全面解决“谁来种地”和保障粮食生产打下基础。在全区各村及涉农社区支持“众耕宝”零地租三方共耕模式,由区供销联社引领,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垫付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村集体培训农机手,提供农业机械及产品销售后期服务等;组织发动社员参加农业生产;社员群众按自愿原则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劳动,同时监督第三方公司和村集体农业生产中的账务和质量,实现三方共耕、收入共分、风险共担的新型农业生产模式。(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三)拓通道稳价格,推进供销市场服务深度融合。
7.推动流通设施共建。加强区、镇(街道)、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支持农合联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有条件的镇(街道),将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交由农合联建设、运营和管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落实《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有关重点任务。到2027年,培育运营区供销联社全资或控股的规上农产品智慧冷链流通企业1家以上、规上农产品贸易企业1家以上,经营农产品流通市场1个以上,建设区域集采集配中心1个以上,运营区供销联社全资或控股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1家、农村新能源发展企业1家。(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8.推动流通渠道共用。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由区农合联牵头建设实施区、镇(街道)、村三级物流体系,将杰民商贸城等综合性市场建成农产品上行和快递物流下行的综合调度枢纽中心,降低农业生产要素成本及乡村物流成本。支持交通、供销、邮政、快递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区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整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联社、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等部门站点资源及政策补助资源,到2027年,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9.推动打造流通“供宝宝”。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并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社区等全面推广运用。以农资统供、农产统服、农品统销、金融统筹为方向,线上依托“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龙乡智治服务”等平台,线下打造龙乡水土生农产品展销厅、“供销集市”等,助销铜梁农产品。(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10.强化重要物资保供。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支持区供销联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区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在农业种植、养殖、采购、运输等领域推广运用“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卫星系统等科技手段,实现对种植基地土壤、肥料、采摘、运输等过程以及养殖企业水质、空气、饲料、运输等过程全方位适时监测,实现数据可视化,提升龙乡水土生品牌农产品的美誉度。(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农合联、各镇街)
(四)降门槛促互助,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11.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区农合联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降低融资门槛,为全区融资需求主体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供销联社、区农合联、各镇街)
12.打造互助金融“共裕宝”。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赋能等方式打造“共裕宝”产业信用金融服务模式,切实服务全区农业种养殖及加工流通产业发展。贷款及贴息对象涵盖农业生产企业、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合联会员经营主体。设立“农合贷”农合联推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供销联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社会人士组成,成员的聘任由区农合联考察后确定。通过区供销联社考察、区农合联推荐、国企担保、银行放贷、财政贴息等方式,为全区农业种植、养殖、食品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以及为之配套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提供简易便捷低息贷款,促进全区产业发展,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在产业农合联及各镇(街道)农合联探索推进“共裕宝”小额产业互助基金建设。(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农合联、各镇街)
13.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镇街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供销联社、区农合联)
(五)通平台联数据,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14.建设数字农合联。并网“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区级自有平台,将“龙乡智治服务”“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重庆市铜梁区供销社数字化综合服务等平台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农合联)
15.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逐步交由农合联线上办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和“龙乡智治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在全区深入推进网约农机服务,实现“找农机、管农事、销农品”等全流程农事服务,统筹全区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村干部、本土人才等签约为农机手,通过“龙乡智治服务”网约农机平台开展农机服务,实现互利互惠,切实保障粮食生产。推动涉农政务数据、农合联服务管理数据、市场主体经营服务数据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工、交换、共享,加强涉农数据资源转化利用。(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农合联、各镇街)
16.融入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合联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龙乡智治服务”等平台,逐步实现农合联数字化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农合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落实相关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区供销联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区农合联会长由区供销联社主要负责人兼任,镇(街道)农合联会长由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
(二)加强改革协同。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全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周密谋划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鼓励各镇(街道)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铜梁辨识度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镇(街道)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为构建“三位一体”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服务全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三社”融合专项资金迭代升级为“三位一体”改革专项资金,到2027年,每年落实“三位一体”改革专项资金预算300万元以上,会同区供销联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委等涉农部门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区、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区商务委要支持农合联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区税务局要对农合联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服务。区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逐步交由农合联实施。区金融发展中心要支持区农合联加强金融政策创新、信用互助和集体授信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区供销联社要指导好区农合联的发展,确保为农服务方向并规范运行,引领区农合联不断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税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三位一体”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区供销联社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评价,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供销联社等)
附件:1.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组建产业农合联 |
2个 |
10个以上 |
2 |
组建镇(街道)农合联 |
6个 |
28个 |
3 |
建设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 |
6个 |
16个 |
4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30万亩次 |
60万亩次 |
5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53个 |
213个 |
6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 资金规模 |
10亿元以上 |
15亿元以上 |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建载体搭平台,推进“三位一体”改革落地 |
规范农合联 运行 |
区农合联在已换届基础上依规健全制度,发展会员单位;成立镇(街道)农合联。调剂使用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云龙街143号为区农合联常驻办公地。2024年组建产业农合联2个,到2027年组建产业农合联10个以上。 |
区供销联社、区民政局、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农合联 |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以基层供销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到2027年,建成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16个以上。 |
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3 |
分类完善服务功能 |
区农合联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工作,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 |
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4 |
创模式建机制,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区农合联建强专业代账队伍,区农业农村委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账的监管,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权地)、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基层供销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 |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供销联社、区农合联、各镇街 |
|
5 |
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用物资等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推进网约农机服务,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区供销联社全资或控股的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2个以上。 |
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6 |
创推“众耕宝”三方共耕为农服务模式 |
通过网约农机、农业生产托管、三方共耕共作等方式开展“众耕宝”全域全流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全区各村及涉农社区支持“众耕宝”零地租三方共耕模式。 |
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7 |
拓通道稳价格,推进供销市场服务深度融合
拓通道稳价格,推进供销市场服务深度融合 |
推动流通设施共建 |
支持农合联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有条件的镇(街道),将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交由农合联建设、运营和管理。到2027年,培育运营区供销联社全资或控股的规上农产品智慧冷链流通企业1家以上、规上农产品贸易企业1家以上,经营农产品流通市场1个以上,建设区域集采集配中心1个以上,运营区供销联社全资或控股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1家、农村新能源发展企业1家。 |
区供销联社、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
|
8 |
推动流通渠道共用 |
整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联社、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等部门站点资源,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100个以上。 |
区供销联社、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
| |
9 |
推动打造流通“供宝宝” |
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并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社区等全面推广运用。线上依托“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龙乡智治服务”等平台,线下打造龙乡水土生农产品展销厅、“供销集市”等,助销铜梁农产品。 |
区供销联社、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10 |
强化重要物资保供 |
提高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在农业种植、养殖、采购、运输等领域推广运用“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 |
区供销联社、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11 |
降门槛促互助,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
降低融资门槛,为全区融资需求主体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
区金融发展中心、区供销联社、区农合联、各镇街 |
|
12 |
打造互助金融“共裕宝” |
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赋能等方式打造“共裕宝”产业信用金融服务模式。设立“农合贷”农合联推荐评审委员会,在产业农合联及各镇(街道)农合联探索推进“共裕宝”小额产业互助基金建设。 |
区金融发展中心、区供销联社、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13 |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
区供销联社、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农合联 |
| |
14 |
通平台联数据,推进数字化改革 赋能 |
建设数字 农合联 |
并网“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区级自有“龙乡智治服务”平台,将“龙乡智治服务”“供宝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交易系统、重庆市铜梁区供销社数字化综合服务等平台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 |
区供销联社、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农合联 |
|
15 |
聚合涉农数据资源 |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和“龙乡智治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在全区深入推进网约农机服务,统筹全区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村干部、本土人才等签约为农机手,通过“龙乡智治服务”网约农机平台开展农机服务,实现互利互惠,切实保障粮食生产。 |
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农合联、各镇街 |
| |
16 |
融入数字乡村建设 |
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龙乡智治服务”等平台。 |
区供销联社、区农合联 |
| |
17 |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区农合联会长由区供销联社主要负责人兼任,镇(街道)农合联会长由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
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 |
|
18 |
加强改革协同 |
鼓励各镇(街道)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形成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委 |
| |
19 |
加强政策支持 |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三社”融合专项资金迭代升级为“三位一体”改革专项资金,到2027年,每年落实“三位一体”改革专项资金预算300万元以上。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区、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对农合联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服务。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逐步交由农合联实施。支持区农合联加强金融政策创新、信用互助和集体授信等。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
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税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 |
20 |
加强督查考核 |
将“三位一体”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区供销联社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评价,推动工作落实。 |
区委组织部、区供销联社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