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
通 告
铜府〔2025〕158号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为做好PM2.5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控制交通污染,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决定在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并采取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北环路(恒大路口)—金龙大道(玉泉公园路口)—龙城大道(玉泉路路口)—玉泉路(与金川大道交叉路口)—金川大道—龙腾大道(金川大道路口至少云大道路口)—少云大道—西环路(北环路路口)—北环路(西环路路口至恒大路口)的合围区域划定为限行区域。
二、限行措施
从2025年12月20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限行区域。
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限行区域。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四、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通告自2025年12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