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税务局
重庆市铜梁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废止《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发改委〔2023〕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决定将《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铜发改委〔2020〕61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区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按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残保金制度更好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残联发〔2021〕4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