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细则》的通知
铜人社发〔2020〕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文件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补贴等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重庆市铜梁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下列人员不符合享受条件:
1.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职工作人员及其他财政保障人员。
2.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
3.个体工商户雇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等自主创业人员。
4.各类企业等单位就业人员。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程序
(一)申请。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向就业登记地镇街社保所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附件1)。
(二)审核。
1.街镇社保所比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核实是否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灵活就业备案登记)、登记时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个人参保(核实是否参加社会保险,确定补贴金额)、单双解社保补贴(是否正在享受单双解社保补贴)、享受期限(核实补贴期限是否届满;初次享受的,需确定其最长享受期限)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
2.镇街社保所需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留存图片资料),及时核实申请人申报补贴时段就业情况。
3.镇街社保所负责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
(三)公示。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个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分别在铜梁区政府网和申请人申请补贴所在地镇街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五)划拨。
区财政部门在5月和11月底前将上年度补贴划入申请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审核,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对有虚报、套取、私分等行为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
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
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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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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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高校毕业生 □4050人员 □零就业家庭人员 □低保家庭人员 | |||||||
人员类别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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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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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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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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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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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合计 元 |
1.职工养老保险补贴金额 元 | ||||||
2.职工医疗保险补贴金额 元 | ||||||||
申请补贴时段 |
年 月到 年 月,共 个月。 | |||||||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 创业服务 机构意见 |
盖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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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
1.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
2.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3.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