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铜建委发〔2023〕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废止《铜梁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铜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铜梁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办证办件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11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1件)
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1件)
1.铜梁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铜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铜梁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办证办件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建委发〔2012〕250号)
2.重庆市铜梁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配置技术规范》的通知(铜建委发〔2016〕226号)
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建委发〔2020〕91号)
4.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建委发〔2020〕101号)
5.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铜建委发〔2020〕163号)
6.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车库车位销售出租行为的通知(铜建委发〔2020〕185号)
7.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告知承诺制信任审批暂行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场所证明)的通知(铜建委发〔2021〕67号)
8.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告知承诺制信任审批暂行管理办法》(建筑企业资质)的通知(铜建委发〔2021〕71号)
9.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资本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铜建委发〔2021〕105号)
10.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建委发〔2021〕134号)
11.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严禁将生化池内混合物直排市政排水设施的通知(铜建委发〔2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