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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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口府〔2022〕20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事业单位):

《水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水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

 

按照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关于印发<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22〕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抓实抓细积分制工作,发挥“小积分,大促进”的正向带动作用,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提升,养成科学规范的卫生习惯,培育文明新乡风,建设美丽新乡村,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优化积分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方式

(一)积分评比

1.参与范围。全镇所有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内的常住农户(以下所提“村”包含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参与积分评比的农户必须当月无违法行为,否则一票否决,取消当月评比资格。

2.积分内容。主要围绕“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秸秆禁烧等内容开展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含正向积分和负向扣分)和奖励积分两部分,各村(社区)可参照《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分值指导标准》(附件1)根据实际补充细化本辖区积分内容及相关分值。

3.评比程序。分为评分、亮分、兑分三个环节。

(1)评分环节。坚持每月一评,每月20日前完成当月评分。各村可采用“村干部+村民”的检查小组、村交叉检查等方式逐户开展检查评分,严禁“人情分”“关系分”,评分要公平公正。分值要形成差距,增强竞争,避免形式化、福利化。

(2)亮分环节。每月一亮,每月25日前完成亮分环节。一是村级亮分。各村在村办公室设置亮分公示栏,张贴《铜梁区水口镇XX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管理个案台账》(附件2),按时公示本村(社区)所有农户当月积分情况。二是户级亮分。在农户家门口悬挂积分牌,积分牌内放置《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存折》(附件3),公示农户日常积分情况。让积分既亮在公示栏、积分牌上,也亮在群众心中。公示栏由村统一制作,镇提供《积分公示栏参考模板》。积分牌和积分存折由区农业农村委统一制作发放。

(3)兑分环节。每季度一兑,兑换标准为1分即1元。每季度末月30日为全区积分兑换日(节假日顺延),各村(社区)组织群众在积分兑换日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兑换。兑换时,由农户带上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或集中兑换点统一兑换。负责积分兑换的工作人员要对个案台账和积分存折做好扣减记录,确保两项数据真实、准确、一致。当季未兑换的积分结转到下一季度,当年未兑换的积分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拉练评比

1.区级拉练评比

开展频次:按照区级拉练的工作要求,由镇统筹安排,相关村配合。

开展方式: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制定的拉练评比方案工作要求,接受区领导及相关区级部门负责人组成评比小组的评比和现场评分,同时接受相关镇(街)、部门参与的拉练观摩。

评比内容:见《拉练评比评分表》(附件4)。

评比奖励:根据区级拉练评比结果,若评为优秀,所得5万元的奖励由镇统筹,并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镇级拉练评比

开展频次:全镇所有村,每季度开展一次。

开展方式:由镇领导、相关办所干部、各村相关负责人、村民代表等组成评比小组,参与拉练观摩,进行现场评分。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制定拉练评比方案。

评比内容:见《拉练评比评分表》(附件4)。

评比奖励:年拉练评比得分=全年每次拉练实际得分之和÷全年拉练次数,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名的村评为优秀村,及时发布评比结果,并奖励给优秀村2万元。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一)使用范围

积分制资金应用于积分制工作中的积分兑换、拉练评比奖励、物资制作及相关宣传推广等。

(二)分配原则

1.积分兑换,小计32.33万元。按照全镇常住农户1418户、

最高19分/户1月计算。

2.拉练评比奖励,小计2万元。镇拉练评比1个村获得奖励,2万元/村。

3.物资制作。积分牌(含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存折)由区农委统一制作配发。

合计资金约34.33万元。根据各村常住户数、评分、拉练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调整。

(三)使用要求

1.积分兑换资金。由镇统筹用于积分兑换,一是用于采购积分评比中的兑换物品,二是可统筹该项资金的20%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且须用积分进行奖励、兑换。兑换物品由村民“点单”,各村汇总上报后,可由区供销联社负责集中配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可选购清洁用品类、花草果树类、生活用品类等,不得采购对环境有污染、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和外来入侵物种等。不得将积分以现金、转账、支付报酬等形式直接奖励给群众。

2.拉练评比资金。若我镇被评为区级拉练优秀,所得5万元的奖励由镇统筹,并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级拉练获奖村将奖金用于提升辖区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积分制、促进乡村治理等工作。

(四)拨付程序

1.积分兑换资金。每季度末月底各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管理个案台账(附件2)和铜梁区水口镇XX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推进情况第X季度报表(附件2)报送到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镇根据各村报送的数据汇总后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资金拨付。

2.拉练评比奖励资金。区级拉练评比奖励资金根据区级统一安排执行。镇级拉练评比奖励资金根据全年拉练评比结果,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资金拨付,镇收到资金后划拨给获奖的村。

3.物资制作、“数字积分”推广、审计等资金。按照区级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拨付。

(五)监管要求

接受区农业农村委对我镇积分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镇每季度不定期对各村积分制开展、积分兑换、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若抽查情况与提供资料不相符,需立即整改,待区农业农村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拨付当季资金。

若抽查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或经第三方公司审计出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村要切实履行好积分制相关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镇资金管理要求使用、管理各项费用,不得骗取、虚报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村干部以及人员劳务费支付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积分落实。积分制工作由镇宣传生态治理中心牵头,镇级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方案,要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各村做实积分评比的评分、亮分、兑分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序开展拉练评比活动,强化结果运用,并于每季度末月28日前将《铜梁区水口镇XX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推进情况第X季度报表》(附件5)报送乡村生态治理中心。要落实落细资料归档。做好集中整治活动方案、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及存档做好个案台账、物资采购比选、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送货单、发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及存档。

(二)加大宣传推广,强化氛围营造。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推广积分制,注重收集、提炼所辖村积分制工作的有效举措,树立典型。强化荣誉奖励,对获评“最美院落”“最美家庭”“好乡亲”“新乡贤”等荣誉的家庭和个人,授予流动红旗或荣誉牌,提升影响力。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典型事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管督查,强化积分实效。加强对村积分制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通报推进情况。不定期对各村积分制推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开放群众投诉举报电话:023-45433561,扩大监督范围。

通过多方监督,确保积分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中发挥实效。

附件:1.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分值指导标准

2.铜梁区XX镇XX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管理个案台账

3.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存折

4.拉练评比评分表

5.水口镇XX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推进情况第X季度报表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1

 

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分值指导标准

(仅供参考)

基础积分

一、正向积分(12分)

(一)庭院“三不见”:不见垃圾、不见污水、不见积尘,2分;

(二)室内“三整齐”:家具家电摆整齐、被子床单叠整齐、生活用品放整齐,2分;

(三)厨房“三要”: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2分;

(四)厕所“三元”: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2分;

(五)室外“三归”: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2分;

(六)处事“三和”: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1分;

(七)个人“三净”:穿戴干净,面貌干净,行为干净,1分。

二、负向扣分(5分)

(一)环保“三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禁止私自熏制腊肉,禁止乱扔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发现违反1次扣1分;

(二)村庄“三乱”:建筑物和管线乱搭乱建,宣传标语等乱贴乱面,怙萎藤蔓、驱鸟物件乱牵乱设,发现1次扣1分;

(三)行为“三不”: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不遵守公共秩序等造背社会公德行为,发现1次扣1分;

(四)乡风“三弃”: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摒弃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摒弃黄赌毒、封建迷信,发现违反1次扣1分;

以上扣分项每月每户最高累计不超过5分。

 

奖励积分(7分)

一、认领公共路段、河流等并落实管护责任,奖励2-7分;

二、自觉整治庭院、栽花植绿,奖励2-7分;

三、参与检查评比、集体会议、志愿服务,奖励1次1分;

四、自主将秸秆沤肥、还田或主动送往村级处置中心等,奖励1次1分;

五、积极主动改造卫生周所,奖励1分;

六、获评“最美院落”“最美家庭”“好乡亲"“好婆婆“新乡贤"等荣誉称号,奖励1项1分。

以上奖励每月每户最高累计不超过7分。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