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水口府〔2024〕6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板块: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水口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口府〔2022〕20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口府〔202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