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少云府发〔2023〕1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经少云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少云府〔202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