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
实施细则》的通知
土桥府发〔2020〕5号
各村(居):
现将《土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土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经研究,在我镇广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实施范围
各行政村村民小组为实施主体,积分对象为各村居民户、辖区企业(包括农业企业)。
二、评定标准
(一)常规积分项
1.清洁卫生1分:室内、院落清扫干净(0.3分);房前屋后无白色垃圾、陈旧垃圾(0.2分);畜禽圈养,无畜禽粪污(0.3分);室内桌椅家具、灶台无积灰,窗明几净(0.2分)。
2.绿化美化1分:房前屋后无杂草,栽种花木果树(0.5分);花草树木层次分明,具有美感(0.5分)。
3.物品摆放整齐1分:农具摆放整齐(0.2分);柴草定点堆放整齐(0.3分);生活用品、家具摆放整齐(0.2分);院落、房屋正面整洁、无杂物(0.3分)。
各村民小组综合当月评定结果,评选2户"最美庭院",并授予流动红旗。
(二)常规加分项
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由各村民小组收集汇总,村评议会审核后每1件次加1分。
2.积极参与村、村民小组组织的志愿服务(除支部安排的集中活动外),每4小时加3分。
3.主动认领公共区域(附近公路、河流、广场等)卫生并按要求完成的,每月加3分。
(三)一次性加分项
1.当年改厕。实现厕所整体结构完整,厕屋内清洁卫生,没有粪便暴露,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没有蝇蛆及浓烈臭味。加5分。
2.被评为区、镇新乡贤好乡亲、最美阳台、最美少云志愿者,每项荣誉分别加10分、5分。
(四)减分项
1.乱搭乱建一次性扣5分。
2.与邻里发生矛盾,一次扣5分。
3.没有履行孝老爱亲义务的,一次性扣5分。
4.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一次扣5分。
5.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焚烧,一次扣5分。
6.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三、集中评定
各村实行村干部包片,指导各村民小组开展集中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负责。各村民小组每两周组织一次评比,组织3名评委到各家各户现场评定。评委由村民小组长、辖区内村民代表、群众代表(随机抽取,每次不重复)组成。
每次评定,由3名评委根据评比标准进行评分,并将得分记录在积分存折上。每次评定后2天内将评定结果在各村民小组公开栏处进行公开。每月将积分台账交由各村存档。
四、积分兑换
(一)日常兑换
1.每月10日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组织辖区各村民小组长、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门前“三包”完成好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2.积分兑换的物品:9分兑换香皂或肥皂1块,12分兑换毛巾1条,20分兑换洗衣液1瓶,50分可兑换大米1袋,80分可兑换食用油1桶。各村可根据多数群众需求,购买价格相近的物品作为奖励。
3.当月兑换奖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仍需累计全年积分。
(二)年终兑换
年终,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驻户数的30%设置奖励名额,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
五、相关要求
1.各村要严格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评比工作,杜绝一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
2.各村民小组要做好积分登记工作,充好利用好积分制激励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各村于每月5日将上月各村民小组积分台账、最美庭院名册,交农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