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发〔2019〕16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
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6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点菜放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减证便民、规范招标投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围绕完善“2+N”政策体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放宽准入门槛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利企便民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建立“政策直通车”,全面梳理汇总国家、市级、区级利企便民政策,分行业、部门、类别向全区市场主体进行精准推送,确保政策找得到、看得见、用得上。
2.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办二次回访反馈问题整改、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等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快推进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确保所有部门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定期公开全区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
——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行政机关在公文办理流程中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随公文一并报送审查审签。上报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区政府办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要求,行政机关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
——建立会议公开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议事单位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并按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牵头单位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铜梁日报等媒介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通过听证座谈、网上调查、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2.推进执行公开。
——加强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1.全面加强政策解读。
——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区政府部门是区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区政府发布重大政策,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该责任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负责,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
——明确政策解读重点。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施城市提升行动、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结合铜梁实际,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解读政策应重点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强化政策解读实际效果。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区政府办将加强对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统筹,督促协调文件起草部门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把好办文和退文关口。建立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属事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认真落实回应责任。对涉及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单位是回应主体。区政府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切实抓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关切工作。各单位要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要进一步办好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主动公开有代表性的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公开信箱办理统计数据。及时查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群众留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回应。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的通知》(铜府办发〔2017〕8号)精神,参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示范文本,建立受理、登记、办理、回复、复议、应诉等工作制度,严格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将行政复议驳回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2%以内。
二、切实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区政府办是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负责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综合协调、开办整合、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工作。政务新媒体是指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一)开设注销。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主管单位备案。需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单位,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主管单位提交申请,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上不得新建政务移动端,确有需要建设的,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向主管单位提交建设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市政府办公厅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管理部门不得立项、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经费。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二)清理整合。原则上全区只保留一个政务移动端,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保留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微信订阅号类型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微信服务号类型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1次;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不符合开设要求的,要先整合后关停;对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影响力、确需保留的,要优化完善功能、配齐保障队伍、加强审核把关,切实做优做强。予以关停的,要按程序注销有关认证信息;予以保留的,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全区政务新媒体数量精简、开设规范、保障到位、管理有序。各主办单位请于2019年7月26日前将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备案表(见附件)通过党政办公系统报送至“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账号。区政府办将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实行“7×24”小时读网监测。
(三)内容保障。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
(四)安全防护。主办单位要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泄露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加强管理,确保不泄露。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
三、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并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逐一落实监管措施,抓好监管工作。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履职尽责,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区政府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重大政策不解读、回应关切不及时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于每年度1月31日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