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函〔2026〕35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医药卫生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铜梁区农村地区泥结石路建设的提案》(第124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交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区地处渝西丘陵与渝东平行岭谷交接地带,地形以丘陵为主,农村常住人口约23万人,农户居住分散。近年实施了大量农村“联网路”、“四好公路”、“一事一议”乡村振兴泥结石路硬化、农村便道、生产作业道路,大大改善了我区农村交通现状,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如你们所述,我区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目前还有大量通往农户庭院、田间地头、产业基地的道路仍为泥结石路面,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制约了乡村振兴发展,同时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资金保障不足、建设标准不一、后期管护不到位、产业融合度不高等问题。鉴于此,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将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创新资金投入使用方式
目前我区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以上级专项资金为主,其他投入等所占比例极低。今后主管部门将在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努力创新资金投入使用方式,汲取各镇街先进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其中,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二)资金整合与精准投放
综改资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虽有不同用途和重点使用方向,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可用于道路建设。今后各主管部门将加强沟通协作,相互配合,统一规划,精准投放。综改资金和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重点解决村内户外村民入户路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同时在路域环境上下功夫,配套绿化、路灯、护栏等工程,为建设“美丽农村路”,打造绿色生态、美丽宜居新铜梁而努力奋斗。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将结合我区乡村振兴示范点、特色产业等区域,将道路建设与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相结合,用于实施区域内生产作业田间道路、产业路、旅游路,让道路服务于生产作业、农产品运输、乡村旅游,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项目与产业融合度,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道路建设规范和标准,健全道路规划、施工、验收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较大项目聘请正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结合田间作业、产业运输实际需求,科学优化道路线型、路基宽度、路面混凝土标号等;必要处加宽路基,设立涵洞、涵管、边沟;结合实际进行陡坡缓降、裁弯取直等;所有道路一律按要求设置会车道、防护栏、反光镜、警示及指引标识等,提高道路适用性和安全性。
(四)加强后期运行管护
健全完善农村道路建设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解决“重建设、轻管护”问题。一是明确管护主体。对项目形成的道路等设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村两级负责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人进行管护;对已发包、租赁或民间资本投资并经营的项目设施,由承包人、租赁者或经营者管理和维护,镇级、村级负责监督。二是筹集管护资金。按照“以村级集体投入为主体,政府补助为补充”的要求,通过村级运转经费、集体经济收益等渠道,多方筹集落实管护资金,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管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三是多种管护方式相结合,采取群众自我管护、承包管护、委托延伸管护和市场化管护等多种方式,由村委会与管护单位或人员签订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
(五)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村务公开制度
今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规民约、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其他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等,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项目实施前按照村民议事及筹资筹劳相关规定,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设项目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方案和筹资筹劳方案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审批,保障村民参与议事和决策;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社员代表、受益群众的作用,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前期民主决策、项目审批、在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与使用以及项目决算等相关情况都要在村务公开栏或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村级事务阳光透明。
此复函已经刘志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学习联络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夏真理,联系电话:456838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