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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373M/2025-00005
  • 铜财〔2025〕14号
  • 财政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5-01-17
  • 2025-01-23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铜财202514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51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51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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