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铜梁区税务局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龙城义工志愿者协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镇街财政办、税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的相关规定,经审定,现将重庆市铜梁区龙城义工志愿者协会免税资格认定问题通知如下:
重庆市铜梁区龙城义工志愿者协会自2021年1月1日起,凡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5年内享有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资格。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铜梁区税务局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