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3〕235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
关于调整铜梁区公交客运票价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渝通公交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铜梁公交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祥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重庆市龙华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公交价格机制,疏导城市公交价格矛盾,合理补偿公交企业营运成本,保障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促进我区公交事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依法履行调定价程序,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公交客运票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交客运票价
(一)城区公交
城区全部运营线路公交客运票价实行一票制价,票价由1.00元/人·次调整为2.00元/人·次。
(二)镇街公交
旧县和蒲吕线路公交票价由全程2.00元/人·次分站点设置阶梯票价调整为起步价2.00元/人·次,全程3.00元/人·次分站点设置阶梯票价。除蒲吕至庆隆、石鱼至庆隆线路票价不作调整外,其它公交线路起步价均调整为2.00元/人·次,全程票价不予调整(各线路票价详见附件1)。
(三)城际公交
铜梁至合川城际公交起步价由1.00元/人·次调整为2.00元/人·次,全程票价不予调整(具体票价详见附件2)。
二、票价优待政策
(一)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
(二)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三)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军人、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人民警察、盲人、一级、二级残疾人办卡免费乘车;
(四)三级、四级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办理半价优惠卡乘车;
(五)票价执行期间,国家和本市对享受优惠乘车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推动政策顺利实施。公交票价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交企业要有专人负责政策宣传、舆情回应、政策解答,确保价格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提高服务,促进行业优质发展。公交企业应充分认识公交票价调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充分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加强车辆维护和换代更新,提升我区公交整体形象;加强企业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乘客的满意度。并要在公交车内、乘车区域等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检查。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0日起执行。原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关于铜梁城区至虎峰客运公交票价的批复》(铜发改委〔2021〕15号)、《关于铜梁至蒲吕客运公交票价的批复》(铜发改委〔2015〕194号)、《关于铜梁至安居镇少云镇公交车客运票价的批复》(铜发改委〔2019〕40号)、《关于铜梁至旧县客运公交票价的批复》(铜发改委〔2016〕3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部分镇街公交客运票价表
2.铜梁至合川城际公交票价表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