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铜财〔2020〕370号),为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充实提升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品种、规模、结构,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 289号),经报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所有项目由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资料严格按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准备,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打,胶装成册,按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缺项。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运行科(联系人:张晨燕,联系电话:45689015,15808068601)。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