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08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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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业务办理名称

(一)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二)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办理依据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

(二)《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3);

(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铜府办〔202014号)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民发〔202188

三、补贴对象

凡在铜梁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投资兴办,依法经区民政局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

补贴标准

(一)建设补贴:市级建设补贴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对其新增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对其新增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区级建设补贴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对其新增床位在市里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张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改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对其新增床位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张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运营补贴收住铜梁户籍老年人的,以实际入住人数(当月入住不足一月的人员不计算为补贴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其中对收住铜梁区户籍特困供养人员的,分别按自理人员、半失能人员、失能人员月供养金的40%60%80%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五、补贴方式

市级建设补贴资金按市级要求拨付,区级建设补贴资金待市级建设补贴资金拨付后由区财政给予补贴;运营补贴资金按月计算、按季度由区级财政拨付。

六、申报条件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申报条件

1.依法备案登记,且未享受过市级(区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或市级(区财政支持资金

2.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需新增床位50张(含)以上的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需新增床位20张(含)以上

3.入住率达到50%(含)以上依法运营2年以上的养老机构

4.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后,运营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申报条件

1.铜梁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经区民政局备案登记满3个月以上;

2.床位入住率达到50%及以上;

3.收住铜梁户籍老年人数占全部收养老人数的50%以上;

4.入住老年人相关资料完备(包括入住服务合同、入住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入住老年人评估报告等);

5.经区民政局委托的评估单位评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要求的。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一)建设补贴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市级建设补贴填《重庆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区级建设补贴填《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附件4);

2.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4.老年人入住花名册3个月、协议(合同)、评估报告(入院评估、定期评估表)和缴费清单3个月的原件及复印件;

5.承诺书原件(附件2

6.申请区级建设补贴须提供市级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拨付凭证。

(二)运营补贴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附件8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3.入住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入住合同

4.入住人员缴费发票(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印件

5.评估单位报告书。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市级建设补贴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填报《重庆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申报材料区级建设补贴由养老机构收到市级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1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填报《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申报材料运营补贴有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每月向区民政局提出运营补贴书面申请,填报《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附件8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调查。建设补贴由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实地核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组成调查组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填写重庆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项目调查表(附件5运营补贴由区民政局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每月进行现场核查后,并形成评估报告;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第三方核查情况抽取不少于10%的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调查。

(三)评审。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及有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补贴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情况、运营状况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果会议纪要。

(四)公示。对评审合格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五)补贴。市级建设补贴由市级财政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区财政局并按规定发放;区级补贴由区财政局并按规定发放。享受建设补贴的养老机构应与区民政局签订《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协议书》(附件6)。符合运营补贴条件的,季度拨付

九、办理部门

按照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申报、审核、资金使用及运营监管权限,实施机关为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和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十、办理时限

(一)建设补贴

申请时限

每年41日至531

受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20个工作日

法定现场检查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90个工作日。

(二)运营补贴

申请时限

每月25日至月末

受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7个工作日。

法定现场检查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20个工作日。

十一、补贴收费

不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一)政务服务窗口

重庆市铜梁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1

电话:023-45365880

(二)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养老科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民福街84

电话:023-45673206

(三)网上办事大厅

重庆市铜梁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ykb.cq.gov.cn/qxzz/tlq/

附件: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申报流程图

2.承诺书

3.重庆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审批表

4.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

5.重庆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项目调查表

6.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协议书(样本)

7.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绩效评价表

          8.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


重庆市铜梁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办事指南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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