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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专办〔2023〕1号
  • 2023-05-05
  • 2023-05-11

重庆市铜梁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四化”家庭农场)的通知


铜农专办〔20231


重庆市铜梁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3年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四化家庭农场)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产业培育中心,相关业主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铜梁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示范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四化家庭农场)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需具备以下条件:

铜梁辖区范围内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运行1年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其中优先支持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章程制度健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成员花名册,有农民合作社牌匾;财务管理规范,配备有专(兼)职财会人员,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合作社成员总数不少于40户,成员出资总额4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合作社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涉及所从事产业的相关审批手续合法齐全

2.申报区级四化家庭农场需具备以下条件:

铜梁辖区范围内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或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并运行1年以上,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其中优先支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粮油类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拥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并有家庭农场标识牌;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过农业技能培训;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并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家庭农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认证、拥有自主品牌或注册商标、获得使用区域公共品牌的授权或为品牌农产品提供原料;农业收入是家庭农场主要收入,涉及所从事产业的相关审批手续合法齐全

(二)申报程序

镇(街)按照《铜梁区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重庆市铜梁区示范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正式行文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推荐函需注明申报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有无环保问题,直排乱排现象;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是否列入重庆市公共信用平台联合奖惩子系统异常经营名录黑名单等情况)。

(三)申报资料

1.镇(街)正式推荐文件;

2.铜梁区示范农民合作社(四化家庭农场)申报表;

3.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纳入农业主管部门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证明复印件;

5.农民合作社章程复印件(涉及合作社报送);

6.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7.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盈余分配表;家庭农场2022年度完整生产经营收支记录;

8.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及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

9.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10.农业技能培训证书复印件。

凡是复印的材料均需同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以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评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铜梁区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重庆市铜梁区示范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对各镇(街)推荐报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综合审核,择优确定,形成拟定名单,并经区农工委党工委会议审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异议的,由相关镇(街)明确专人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获得铜梁区示范农民合作社(四化家庭农场)称号,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铜梁区示范农民合作社(四化家庭农场)名单。

三、监测

凡今后出现被举报、媒体曝光属实的不诚信守法经营、发生重大生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拖欠土地流转租金影响稳定等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四化家庭农场),立即取消其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四化家庭农场)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并停止享受所有财政扶持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已经获得区级及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四化家庭农场)称号的,不再重复进行申报。

(二)各镇(街)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此项申报评定工作,凡获得示范认证命名的,以后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将重点倾斜、优先支持。请于202351918:00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含附件资料)和电子件1套, 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老农业局301室)。

联系人:王艺颖;联系电话:023-45683763

邮箱:962154765@qq.com

附件:铜梁区示范农民合作社(四化家庭农场)申报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55

附件

铜梁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化家庭农场)申报表

       日)

合作社(农场)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成立)时间

成员出资额(万元)

经营规模(亩//羽)

主营产业

2022年经营总收入(万元)

土地流转面积(亩)

经营情况简介

(必填)

申报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意见

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盖章)

镇(街道)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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