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3〕48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复函
敖小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蔬菜基地生产设施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的建议》(第16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蔬菜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直接补助设施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西部绿色菜都”的总体规划和要求,2008年,铜梁区定位为保供重庆主城时令新鲜蔬菜区县之一。为切实抓好蔬菜生产,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我区出台《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渝遂高速公路铜梁段10万亩蔬菜产业带建设工作的意见》,在10万亩蔬菜产业带科技示范核心区内,按规划要求新建大棚设施的,原则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亩,全区总面积控制在1500亩以内的补助政策,此政策在全区大棚建设面积达1500亩后取消。
(二)项目支持设施建设。目前,我区主要利用中央和市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蔬菜生产,对蔬菜基地面积达50亩以上从事蔬菜种植的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进行项目补贴,采取“竞争立项”方式进行项目申报,支持大棚、喷滴灌、立体栽培等生产设施建设。
二、取得的成效
全区17个镇街建成有标准化蔬菜基地,建成国家级蔬菜标准园5个,利用产业资金建成标准园20个,全区现有蔬菜生产大棚3521亩,小拱棚13097亩,连栋大棚31亩,喷灌设施3526亩,有效促进了我区冬春、夏秋育苗,周年叶类蔬菜种植,早春茄果类、瓜类、豆类以及春夏季避雨种植,提升了我区蔬菜产量和质量。
三、下一步打算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等设施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稳定基础产能,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确保蔬菜生产稳定,用好用活相关设施农业发展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档升级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
(一)用好用活相关政策。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我区出台了《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第五条中明确“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每年择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水肥一体化、大棚、喷滴灌等现代种养设施设备,按照项目总投资50%以内标准进行补助”,争取更大力度支持蔬菜基地热镀锌管弓形普通大棚等生产设施建设。
(二)争取市、区两级项目支持。2022年我区申报的“高品质设施蔬菜科技园”和“重庆市铜梁区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项目(蔬菜育种研究中心)”已成功入库市农委“重庆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储备清单”项目库;上报区发改委“铜梁区20万亩蔬菜基地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作为铜梁区2023-2025五年储备重点建设项目,其中提出蔬菜基地提质上档生产设施,涉及全区新(改)建钢架塑料大棚1万亩,水系管网改造5万亩,水肥一体化建设5万亩。项目实施后将明显提升我区设施蔬菜建设,大幅提高产能。
(三)生产设施投入带动科技提升。新(改)建一批蔬菜设施,重点发展钢架大棚,节水灌溉与水肥一体化等节水节力设施,示范投入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设备及物联网技术等现代农业技术,不断融入科技创新,引导传统生产模式向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提升蔬菜产业的科学化水平,助推蔬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积极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区、镇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与西南大学、重庆农科院、中国农科院等区内外科研院所联系,结合我区实际针对设施蔬菜发展问题,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科研单位建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良种良法研究和示范,加强实用人才培养,提升设施蔬菜生产服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