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3〕56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95号建议的复函
席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涉农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的建议》(第19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我区累计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央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产业发展等资金2.27亿元,共扶持463个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2年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0532.77万元,村均经营性收入38万元;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益3521.75万元,村均经营性收益12.7万元。截至目前,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084.1万元,经营性收益936.16万元。
二、中央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拨付情况
2019-2022年40个村共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255.1502万元,占比62.8%;其中2019年10个村已结题拨付资金482.8381万元,2020年9个村已结题拨付资金442.3121万元,虎峰轮桥村2020年项目已拨付完毕;2021年7个村已拨进度款共210万元,;2022年5个村拨付启动资金共75万元。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制定集体经济项目检查督导工作制度,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深入项目镇村,指导督促项目镇村加快项目建设任务,完善提交报账相关资料,下达《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提醒》,督促镇街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和报账手续。2023年1月以来,开展项目检查督导15次。通过指导完善和检查督促,截至目前,共有19个村结题全部拨付了补助资金。二是开展项目评估。2022年5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分三个组对全区2019—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的30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展了阶段性分析评估,区农业农村委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问题的整改落实,项目镇村的指导督促,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检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打造集体经济样板村,提质提速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组织召开培训会议。组织召开项目培训会议,加强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镇村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进一步加快推进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工作
为切实保证项目取得实效,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项目监管。一是及时修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牵头修订《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申报、评审、下达与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责任追究等方面具体内容和相关程序,为项目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是进一步严格项目优选程序。实行公开申报、镇及街道审查、部门评审、批复实施、项目验收等步骤优选农业项目,确保项目符合市场盈利、业主持续经营、群众受益等要求。三是进一步细化项目管理措施。印发《中央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度表》到镇(街),每月定期收集汇总,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通过指导督促和定期调度,截至目前,2019-2022年40个村38个村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四是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在项目推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压实镇街责任,由镇街把关项目初审、过程监管、验收及资金管理等,确保项目按要求、按进度推动实施,同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责任。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